我把他背回来,放在床上,我看着他,通体华贵衣衫,面色苍白却依旧俊郎,而后,我扒了他的衣裳,为他包扎伤口。

    那道伤痕极深,从前胸绕到后腰,血肉狰狞,颇有些心惊肉跳的意味。

    我没请大夫——为常宁操办后事花了我所有的钱,我父亲生前是医者,我平日里采撷草药卖给药房,也为乡邻诊断些小病,略通岐黄之术。

    我为他在伤口上敷了些止血的创药,又熬了些药汤给他灌了下去。我也算是尽力了,我心里知道,如果他死了,更坐实了我克人的传言,我以后的日子更难过。

    可是他居然活了,不得不可谓奇迹。

    那是把他背回来的第四天了。

    说句实话,也是靠他撑着,我才有些事做,不至于瞎想。

    第四天他还没醒,我在药炉前扇着蒲扇,心想,他或许就醒不过来了。

    可他偏偏命不该绝,在那天晚上醒了过来。

    那一晚正是个十五月圆的好日子,我正坐在院子里对着空明的月亮流泪,就听到一点点,类似呻。吟的声音。

    我赶忙去看,果不其然,他醒了。

    他虽醒了,可是却忘了姓名与来处,满眼的茫然。

    我想,他应该是遇了山贼,从山上摔下来的,磕坏了脑袋,从前爹爹就遇到过这样的人。

    我想,他的家人或许很快就会来寻他的,可是一个月后,他都下地了,也没人来寻他。

    我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只得收留了他。

    反正也没人要他,不如就陪着我罢。

    所以,当他迷茫的问我他是谁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告诉他说:“你叫长安。”

    你叫长安,身长在,人平安。

    ……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也仍旧佩服我当初收留他的决定。

    因为养一个人,并不仅仅是多碗饭的事情。而且他不仅仅是忘却前尘往,他还摔傻了,如七岁小儿一般,跟我我身后像条小尾巴一样喊我姐姐。

    姐姐,姐姐,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