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知道敌人有狗,但是眼下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唯有加快速度,指望能甩掉追兵。

    在森林里,只要距离拉得足够远,狗也不是万能的。别的不说,很多植物都有着气味,会刺激和干扰狗的嗅觉。

    四个人迅速形成了三个梯队。张上校和小彬在前头,陆五跟在后面,汤玛士则跑在最后。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队伍,汤玛士跑在最后并不是他为人高尚,有意的断后掩护同伴,而是由前进速度差异自然而然形成的。

    没错,虽然汤玛士个子最高,腿也最长,但是他确实是跑的最慢的那一个。

    张上校和小彬跑的最快,虽然张上校受伤,跑的时候需要搀扶以借力,但是他们两个跑的却要比汤玛士快上许多。这不是因为汤玛士体力不行,而是受到地形的影响。

    这里的森林其实并不茂密(以热带森林的标准而言),但是哪怕并不茂密的森林,对于闯入者也是极大的妨碍。各种灌木、藤蔓、石头、软土、陡坡或者树木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地形。所以尽管是一路向前跑,但是这个跑步和在操场上进行无障碍的中长跑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种地方跑步,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张上校和小彬虽然受伤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已经在这种热带丛林里走了足够长的路,以至于已经天然掌握了在其中快速奔跑的种种诀窍。所以汤玛士尽管很努力的向前,但是他却没办法追上而且累得气喘吁吁。

    陆五则在中间,速度既不快也不慢。陆五现在也开始觉得事情大条了,因为这地方在打仗,他这种游客来的很不是时候。他虽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危险(客观上来说,虽然军阀没有杀游客的必要,不过这也是说不准的事情。),但是要是被抓住的话,恐怕会有很多麻烦。特别是他的随身一堆证件,万一丢失可就是大问题了。

    更别说他身上的诅咒,要是被扣留的话会很麻烦。那些金灿灿的神能什么,估计会第一时间被人拿走吧?地球上应该没有这玩意。

    “陆五,”身后的汤玛士气喘吁吁的追近过来,“要不要帮忙。”

    现在,陆五可以确定这个洋鬼子记者真的不是伪装的。汤玛士并未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陆五跑的比他快。当然,他更加没有注意到的是陆五的呼吸依然平静——对于全速逃命的人来说,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也许正是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汤玛士压根就没察觉到这一点,甚至连朝这个方向考虑一下都没有。

    “那个,他们居然没跟丢呢!”跑在最前面的小彬回头看到了后面两个人。前面说过,由于技术方面的问题,所以此时虽然他跑在最前面,却也还留有余力。虽然因为距离的缘故,他看不出陆五身上那完全不正常的呼吸,却也能看出汤玛士已经是全力以赴在跑,而陆五的速度则明显留有余力。

    “那是很正常的。”

    “对了,大哥,刚才你说叫那个陆五什么的……大师?”小彬问道。“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你刚才没发觉吗?你刚才都坐地上了。”

    “大哥,那只是我太紧张了!刚才那叫做陆五的家伙突然冒来,吓死人了。神经绷得紧紧的,松弛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脚都软了。只是这样而已罢了。”

    “小彬,你是个正常人。”张上校突然说了一句。

    “大哥,你说什么?”

    “我只是说,你是个正常人,所以很容易就会忽略自己真正的感觉,而想着用‘常识’来解释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仔细想想,刚才你为什么坐到了地上?”

    “那个……我只是感到很紧张,然后汤玛士说出他只是一个游客的时候,松弛了下来,不知为何脚发软了。哈,原来我要比我自己想象的更加害怕吗?”

    “果然……”张上校叹了口气。不过那种感觉,应该说没办法解释的吧。特别是对方的言谈举止没有特殊之处的时候,一般人都会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生活中,人们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走在街上,突然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回头却在人群中找不到喊话者。于是,这个人就会将其归于听错了或者幻听。一段时间后,喊话的人从后面追上来,这个人这才能确定自己刚才不是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