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日出来没带弓箭,也没指望能捉到兔子,不过是觉着好玩儿,追着它跑罢了,谁想到这兔子也是蠢,被我们几个追得晕乎乎地撞着了树,就这么晕了过去。”程平大笑,“咱们就在这儿烤了吃!”

    程平翻身下马,将兔子交给老许料理,一脸赞许地看着不远处跑得越来越快的程锦,“阿锦几时来的?这马骑得倒是像模像样的。”

    程明远的脸色十分憋屈,从程锦上马到现在恐怕还不到一炷香,她说半个时辰学会骑马,原来还是谦虚了。

    “五姑娘悟性极高,学起骑马也比常人快得多。”老许一边料理兔子,一边笑道。

    “那是自然,毕竟是我的女儿,她身子壮实,过去就一直在府里习武,那女教习也夸她有悟性。”程平不无自豪道,“可怜她幼时走了魂魄,吃了不少苦,幸亏如今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孩子今后定是个有福的。”

    程明远虽然觉得程锦连骑马都比他学得快,处处将他压得抬不起头来,可心底那份自豪还是远远盖过了自卑,毕竟这能人不是别人,是他嫡亲五姐,按先生的话来说,他也是与有荣焉,“我五姐做什么都比人强,她的书念得好,字写得好,这世上没有她做不好的事儿!”

    程平大笑,揽着程明远的肩膀道,“你也不差,若论吃喝玩乐,她还远远不及你,今天就让你这‘京城第一名嘴’便尝尝你老许伯伯的手艺,看看这烤兔肉同京城的腊兔肉相比孰优孰劣。”

    “京城第一名嘴?”老许大笑起来。

    “这是我给他封的,这小子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条舌头刁钻得很。”在程平眼里,懂得吃喝玩乐,可是难得的本事。

    “我今日特地带了烧刀子,要不要来一口?”兴许在别人眼中程平是个浪荡子,老许却觉得他是个完没有架子的性情中人,也不和他客套,直接扔了个酒囊给程平。

    程平接过酒袋子,豪爽地喝了一大口,朗声大笑,“够辣!够劲!今日不醉不归!”

    程明远第一次见到程平这样放浪形骸的一面,只见他丝毫不顾及形象地躺在草地上,扯开衣襟,仿佛他手里的酒囊里装着的是什么无上的美味,完是话本子里的那副名士派头,不由得心生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