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沼泽居之前,约翰去了趟莫尔顿,把自己祖传的牧师职位给卖了!

    这职位虽说是祖传的,也由教会出具任命书,但总体而言,放在底层并没有那么透明公正。一来很多领地上的贵族就可以写信推荐自己人成为牧师,教会也会给根据贵族爵位的不同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名额,二来就像里佛斯家族这样,世世代代都是牧师,这堪称教会最忠诚的守牧人了,就如同一个家族的世仆一般,是自己人,当然不会等闲视之,所以,如奥利弗爵士这样最低等的贵族,讨好教会还来不及,更不会越过教会,擅自罢免里佛斯家的牧师之职。

    而牧师,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至少对于大多数平民而言,这是一份堪称铁饭碗的美差,有一份长期稳定的收入,有一栋可终身入住的小房子,还有一些吃喝福利等外快收入,对于没有大追求的人来说,已经是很美满的生活了。

    虽然这是一个最靠近西方宗教教义的职位,底层接触广泛,相对纯粹,但如今的约翰已经没什么非研究不可的心态了,既已成神,道心便已坚不可摧。

    正好,他可以借此弄来一笔可以摆在明面上的钱,就当是第一桶金了,无论以后他要做什么,有这个作为借口,他也可以堵住所有的视线和嘴了。

    但是奥利佛爵士对此不理解,奥利佛爵士大为震惊!

    里佛斯家在莫尔顿可是连续担任三代的牧师了,传到圣约翰,就是第四代了,别看牧师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职位,但牧师世家就不同了,莫尔顿的老百姓连他们奥利佛家换爵士都不清楚,却知道莫尔顿的牧师永远都属于里佛斯家!

    这可是里佛斯家的牧师之位啊,连传了三代已经在教廷留下姓名的家族,连他继承了父亲爵位和莫尔顿区后都不好收回的位置!

    祖传老实忠厚的里佛斯家,居然要出一个败家子了吗?

    “你跟里佛斯先生商量过吗?”奥利佛爵士问道。

    虽然老里佛斯早已经不做牧师了,就等着约翰从剑桥圣约翰学院毕业回来就走马上任,但不意味着这个职位的变动不需要告知他,他可不想和老里佛斯闹翻,在莫尔顿这个贫瘠的地方,也就只有里佛斯老家伙可以跟他走动交往啦!

    “您放心好了,我已经去信给父亲了。”约翰轻声道,“他一直非常尊重我的意愿。”

    奥利佛爵士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和约翰眼神对视的,尽管他完全有资格直视约翰甚至稍稍命令对方,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奥利佛不敢,他总觉得面对这个小伙子特别气虚——明明他才是贵族,可对方看上去比他还像贵族,那种天生的高贵又冷峻的气质,偏偏出生在清贫的里佛斯家,让他真是羡慕嫉妒极了。

    奥利佛甚至觉得,对方比他那次觐见,在宫廷里遇见的年轻公爵更加气派威严,尽管他见得贵族也不多,但约翰的身上,总有一种那些流传已久的老牌贵族的矜贵疏离气质,也许,他们贫穷得在整个英格兰排不上号的莫尔顿,也要出一位大人物了。

    约翰并不知道奥利佛爵士还存了点在他身上投资的念头,丝毫没有为难就给他办理了所有手续,客客气气把他送出了门,总之这个邻居还不错,将来他要是回到沼泽居,似乎连这一点无伤大雅的顾虑也没有了。

    这时候的英国,已经是世界顶级工业大国,而伦敦,已经有了雾都的雏形,以至于生活在伦敦的贵族们,每年除了社交季,其余大多数时候,都是生活在乡下的。

    约翰告别了汉娜,离开了莫尔顿区,白泽便出现了,它幻化成了一匹高大健壮的白马,雪白的鬓毛像银丝一样顺滑闪光,正好充当约翰的交通工具。

    “嘿,老伙计,这一世委屈你了。”

    约翰摸了摸它的头,堂堂神兽白泽,自然有它生存的方式,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到它,但它如果要在这个毫无灵气的世界中光明正大的生活,便只能以其他世界已有动物的形象生活了。

    白泽舔了舔他的手掌,没有说话,本来马也不可能说话,它如果有什么意见,完全可以和约翰在脑海中对话,还不容易露陷。

    “不,我挺喜欢这样自由自在地奔跑,没有那群傻鸟打扰,没有笨龙唧唧歪歪,我觉得现在的日子真的很不错。”

    “这一世很轻松,很简单,以后就不一定了,就让我们感受当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