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宫的晚宴,自然是权贵云集,即使这里汇聚了整个伦敦最英俊的男士和最美丽的小姐,约翰里佛斯依然是其中最让人瞩目的那位,他颀长挺拔,彬彬有礼,即便是最顶尖的雕塑家和画家也难以描绘他那张完美立体的面庞,五官湛蓝的眼眸像神秘的海洋,金色的发丝在辉煌的烛光中华贵璀璨。

    他既不夸夸其谈,也不沉默如金,总是恰到好处的一两句话,就像拨开云雾的那只手,令人心悦臣服,渐渐的,他身边围拢的人越来越多,大多数都是名噪一时的有为青年,权贵圈中新一代佼佼者,大家交谈甚欢,欢愉的情绪传得很远,老一辈的便含笑看着这边,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真正在皇宫中混得一席之地的聪明人,绝不会被出身囿住眼光,外国也有英雄不问出处的观念,何况约翰本也是乡绅出身,并不低微。

    “那就是伦敦这一季的社交宠儿么?他看上去像奥林匹斯山上偷偷下凡的宙斯,给凡间的宫殿添光增彩,的确有讨人喜欢的资本!”

    角落里,一名棱角冷硬身材健壮的年轻男士,看到约翰这边的盛况,对着同伴不以为意地道,他并没有恶意,只是随口品评了一句,但他或许就像约翰天生清冷高贵一样,他同样有一种天生的特质,就好像随时随地都在冷眼旁观,嘴角挂着惯常嘲讽的笑意,即便只是随口之言,听在别人耳中,也仿佛是讥讽一般。

    好在他的同伴早就习惯了他的作风,并没有误会他,只是调侃地笑道,“哦,爱德华,我终于等到你看走眼的一天啦!里佛斯伯爵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有时候,我们甚至觉得他是清教徒,毫无世俗的欲望。你看,他和陛下毫无暧昧,据说他还是陛下情人的私人经济顾问,他也从未做过任何讨人喜欢的事情,甚至很少在伦敦社交场合露面,每次露面,都有正事。只是,你不得不服气,就像你天生不讨喜一样,这世上也有人天生讨喜,哪怕他从不讨好任何人——他可不是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我们——绅士和淑女们难得一致同意,他该是冥府的哈里斯!”

    被叫爱德华的年轻人很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自己这内心高傲的朋友对这位新贵里佛斯伯爵评价这么高,他也被勾起了兴趣,“哦?那么这位里佛斯伯爵很难结识?”

    “那倒不是,他确实不太喜欢社交,但他和伯纳德家的查尔斯就是很好的朋友,他仿佛并不拒绝朋友,只要你能打动他。我们可以请查尔斯引荐,查尔斯一直很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他这位神奇的朋友!”

    “那还等什么?亲爱的朋友。就麻烦你做一回引路人吧!”

    约翰看着被查尔斯引荐到他面前的年轻人,微微一愣,说是年轻人,大约比他大七八岁,看上去却很有些威严气派,和时下男士风流温脉的作风迥异,倒更像是他在海上航行时同行的那些凶狠悍然的水手伙伴!

    而且,他姓罗切斯特?

    约翰目光闪了闪,和他们聊了起来,他敏锐地察觉到,笼罩在这位年轻先生身上的悲剧或许已经发生,这位先生才华洋溢,见识广博,原本应该是个风趣幽默的人,但现在满身心都有股破罐子破摔的愤世嫉俗味儿。

    约翰慢慢地,边将话题引到了医药上,他本身就打算涉足这个行业,又具备几世积累的深厚功力,说起这个话题毫不突兀,不知不觉说到了遗传病,基因病,血友病等等,罗切斯特果然怔怔地听住了。

    约翰很想知道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选择。

    约翰参加了这场皇宫舞会后,便向女王提出了告辞,他已经在伦敦站稳了脚跟,自然不会再把自己陷入过深,毕竟他只是新贵,及时抽身才能更茁壮成长。

    女王当然不是因为约翰希腊神祗般的俊美或者豪奢的身家而青睐他,这位年轻的女王,虽然童年时期过得像是象牙塔上的金发公主,但也许是刻在骨子里的强权基因,她一直雄心勃勃,立誓要让大英帝国在她手上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工业的急速发展让她看到了希望,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远东舰队的征程,更让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澎湃的未来。

    这位异军突起的新贵里佛斯伯爵,靠着远东舰队司令的亲笔推荐信以及满口夸赞的海军奇才身份,入了高傲的女王之眼。

    女王很愿意和博学多识的里佛斯伯爵交谈,听闻了伦敦流传的关于里佛斯伯爵的种种逸闻,甚至自己也添砖加瓦了,女王并没有生气,她自有她心爱的恋人,甚至还背负有婚约,凛冽深沉的约翰里佛斯也不是她心仪的类型,但她对约翰的心仪标准十分好奇,便问了出来。

    约翰特别坦然,“我曾经的信念是成为一名传教士,作为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然而等我去了远东后,才发现很多问题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站在不同的国家和立场上,我固然怀揣着拯救苦难的信念,而对方却视我为敌,并认为我的布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羞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所坚持的是我自己的正义和信念,并不曾惠及他人,自我救赎,才是真正摆脱苦难的途径!

    我希望能够走遍世界,印证我现在对生命的体会,人一生错一次不可怕,不能永远都走在错误的路上。”

    “那并不耽误你找一位淑女结婚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