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切斯特先生是巴黎的常客,更是名媛圈里一掷千金的风流浪子,年轻、富有、单身、大方,整个巴黎社交圈都向他敞开了怀抱,他想要获取信息,比起初来乍到的约翰,更加方便,他也了解巴黎人私底下的德行,给简推荐的家庭教师,是一位出身良好受过高等教育却因为丈夫去世而不得不谋求生存的中年夫人,栗发棕眸,性格沉静,气质高雅,十分符合英国人的审美。
约翰当然不会拒绝罗切斯特的好意,他认真考察了一番,并确定如果有需求,她愿意和他们一起前往英国,她本身在巴黎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约翰痛快地定下了这位杜乐夫人作为里佛斯家的家庭教师。
简这种倔强又敏感的小孩,碰上了温柔包容的杜乐夫人,瞬间弥补了她自幼缺乏靠谱女性长辈照顾引导的缺憾,不过半个月,约翰便明显感觉到小姑娘身上保护自己的尖刺柔软了许多,眉宇间长年凝结的忧愁,如阳光下的雨露,慢慢消散。
约翰和罗切斯特渐渐来往密切起来,当约翰的药妆公司开起来时,罗切斯特在征得约翰同意后,投了一大笔钱,约翰本来也没打算把这些公司经营成家族企业,凭里佛斯家的其他人,也撑不起来,罗切斯特是个精明而不失厚道的合作者,并且是这个世界的男主,气运的中心点,如果能长长久久的合作,也是一个不错的保障。
罗切斯特终于吞吞吐吐地问起了约翰关于他曾经提过的遗传病例。
他初见约翰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和约翰交谈后也只是钦佩对方学识广博,对医理很有研究,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不夸夸其谈而是具有真实学问内涵的绅士,但等他从查尔斯嘴里得知了自己妹妹的奇遇后,他的想法改变了。
有没有可能,有一点点可能,治好伯莎的病,他是不是就能解脱了?
罗切斯特抱着一点近乎绝望的希冀,向约翰问询起伯莎的症状。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他甚至没有丝毫隐瞒,向约翰讲述了自己痛苦的曾经,一个因美色和男人冲动的本性作祟,而坠入深渊的故事。
曾经的爱德华罗切斯特,就像大多数家族中的次子一样,因为不需要继承家业并背负责任,而过于放纵自己的私生活,他不认为自己将来需要依靠妻子的嫁妆来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他很早就开始在伦敦法国的新兴实业里投资,得益于他的好眼光,他获益颇丰,别的不说,维持自己奢华自由的生活是绰绰有余了。
但是他的父兄不这么认为,为了他将来不为钱财烦恼,也为了杜绝他对家族财产可能会产生的觊觎,他们将他诓去了西班牙。
伯莎的放荡就像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贵妇一样,罗切斯特后来清醒过来,也顶多只是对她失望进而失去热情,这并不是罗切斯特痛苦的根源,真正令他痛苦的,其实来自于他本身,自诩聪明理智清醒的他,居然和他看不起的此间的大多数男人一样,肤浅好色,轻易地毁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失败,会推卸责任,而有些人,则会反省自我。
他受到了来自父兄和朋友梅森的欺骗,身边的所有人一起背叛了他,而他自己,居然也成为了自己曾经看不起的男人中的一员。
年轻的罗切斯特和父兄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愤然离开了家乡,甚至不承认自己的婚姻,在外行走一律宣称是单身汉,如果不是后来父兄相继出事,伯莎疯病复发,罗切斯特也许会在外面流浪一辈子。
约翰默默地听着罗切斯特吐露心声,哦,总结起来就是这个天性聪明高傲的男人被打击彻底,对人性以及各种情感彻底绝望,性格扭曲不说还产生了点自我怀疑,要是日积月累得不到纾解,估计将来那个阴晴不定性格无常的罗切斯特先生就要诞生了。
“爱德华,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本人并不擅长治疗病症,只是远东之行有些意外机遇,得到了不错的回报,比起那些奇珍异宝,我对远东理论成熟丰富的药理非常感兴趣,也想办法带回了一些药方,你说的关于贵夫人的病症,我确实收藏过一个东方古国的药方,但我不确定是否对症,更不确定你能否搞到那些稀奇古怪宛若巫术一般的药草。”
罗切斯特一双黝黑的大眼睛亮得惊人,他紧紧盯着约翰,心潮澎湃,“我的朋友,谢谢你愿意理解我的痛苦,无论如何,我都想试一试。这些罕见的药材,我可以集合罗切斯特家族和梅森家族全部的力量去寻找,罗切斯特家产业里有一支船队,哪怕专门去一趟远东也没问题,总不会比现在更糟糕了。”
约翰对罗切斯特迫不及待的行动很能理解,伯莎梅森的疯病应该是一种精神病遗传史,平时看着好好的,稍微受到一点刺激就会发病,并不适合结婚,尽管罗切斯特年少轻狂被美色所迷,一时冲动铸下了错误,但这其中梅森家族的推波助澜也绝不能忽略,梅森家族隐瞒这种绝对会遗传的病史,实际已经犯下了诈骗罪,试问哪个家族愿意娶一个遗传精神病携带者的主妇?就为了污染自家的血脉?
身为苦主的罗切斯特想要摆脱,一点问题都没有。而罗切斯特现在还想着治好伯莎梅森再离婚,已经是一种少有的负责行为了。
罗切斯特在约翰的家中来往越来越多,甚至拥有了专属于他的客房,渐渐和约翰的三姐妹也碰到了面,约翰在脑中过了过剧情,对罗切斯特稍微关注了一阵子后,便将这件事抛诸了脑后——
所谓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的确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罗切斯特和简,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
约翰当然不会拒绝罗切斯特的好意,他认真考察了一番,并确定如果有需求,她愿意和他们一起前往英国,她本身在巴黎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约翰痛快地定下了这位杜乐夫人作为里佛斯家的家庭教师。
简这种倔强又敏感的小孩,碰上了温柔包容的杜乐夫人,瞬间弥补了她自幼缺乏靠谱女性长辈照顾引导的缺憾,不过半个月,约翰便明显感觉到小姑娘身上保护自己的尖刺柔软了许多,眉宇间长年凝结的忧愁,如阳光下的雨露,慢慢消散。
约翰和罗切斯特渐渐来往密切起来,当约翰的药妆公司开起来时,罗切斯特在征得约翰同意后,投了一大笔钱,约翰本来也没打算把这些公司经营成家族企业,凭里佛斯家的其他人,也撑不起来,罗切斯特是个精明而不失厚道的合作者,并且是这个世界的男主,气运的中心点,如果能长长久久的合作,也是一个不错的保障。
罗切斯特终于吞吞吐吐地问起了约翰关于他曾经提过的遗传病例。
他初见约翰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和约翰交谈后也只是钦佩对方学识广博,对医理很有研究,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不夸夸其谈而是具有真实学问内涵的绅士,但等他从查尔斯嘴里得知了自己妹妹的奇遇后,他的想法改变了。
有没有可能,有一点点可能,治好伯莎的病,他是不是就能解脱了?
罗切斯特抱着一点近乎绝望的希冀,向约翰问询起伯莎的症状。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他甚至没有丝毫隐瞒,向约翰讲述了自己痛苦的曾经,一个因美色和男人冲动的本性作祟,而坠入深渊的故事。
曾经的爱德华罗切斯特,就像大多数家族中的次子一样,因为不需要继承家业并背负责任,而过于放纵自己的私生活,他不认为自己将来需要依靠妻子的嫁妆来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他很早就开始在伦敦法国的新兴实业里投资,得益于他的好眼光,他获益颇丰,别的不说,维持自己奢华自由的生活是绰绰有余了。
但是他的父兄不这么认为,为了他将来不为钱财烦恼,也为了杜绝他对家族财产可能会产生的觊觎,他们将他诓去了西班牙。
伯莎的放荡就像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贵妇一样,罗切斯特后来清醒过来,也顶多只是对她失望进而失去热情,这并不是罗切斯特痛苦的根源,真正令他痛苦的,其实来自于他本身,自诩聪明理智清醒的他,居然和他看不起的此间的大多数男人一样,肤浅好色,轻易地毁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失败,会推卸责任,而有些人,则会反省自我。
他受到了来自父兄和朋友梅森的欺骗,身边的所有人一起背叛了他,而他自己,居然也成为了自己曾经看不起的男人中的一员。
年轻的罗切斯特和父兄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愤然离开了家乡,甚至不承认自己的婚姻,在外行走一律宣称是单身汉,如果不是后来父兄相继出事,伯莎疯病复发,罗切斯特也许会在外面流浪一辈子。
约翰默默地听着罗切斯特吐露心声,哦,总结起来就是这个天性聪明高傲的男人被打击彻底,对人性以及各种情感彻底绝望,性格扭曲不说还产生了点自我怀疑,要是日积月累得不到纾解,估计将来那个阴晴不定性格无常的罗切斯特先生就要诞生了。
“爱德华,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本人并不擅长治疗病症,只是远东之行有些意外机遇,得到了不错的回报,比起那些奇珍异宝,我对远东理论成熟丰富的药理非常感兴趣,也想办法带回了一些药方,你说的关于贵夫人的病症,我确实收藏过一个东方古国的药方,但我不确定是否对症,更不确定你能否搞到那些稀奇古怪宛若巫术一般的药草。”
罗切斯特一双黝黑的大眼睛亮得惊人,他紧紧盯着约翰,心潮澎湃,“我的朋友,谢谢你愿意理解我的痛苦,无论如何,我都想试一试。这些罕见的药材,我可以集合罗切斯特家族和梅森家族全部的力量去寻找,罗切斯特家产业里有一支船队,哪怕专门去一趟远东也没问题,总不会比现在更糟糕了。”
约翰对罗切斯特迫不及待的行动很能理解,伯莎梅森的疯病应该是一种精神病遗传史,平时看着好好的,稍微受到一点刺激就会发病,并不适合结婚,尽管罗切斯特年少轻狂被美色所迷,一时冲动铸下了错误,但这其中梅森家族的推波助澜也绝不能忽略,梅森家族隐瞒这种绝对会遗传的病史,实际已经犯下了诈骗罪,试问哪个家族愿意娶一个遗传精神病携带者的主妇?就为了污染自家的血脉?
身为苦主的罗切斯特想要摆脱,一点问题都没有。而罗切斯特现在还想着治好伯莎梅森再离婚,已经是一种少有的负责行为了。
罗切斯特在约翰的家中来往越来越多,甚至拥有了专属于他的客房,渐渐和约翰的三姐妹也碰到了面,约翰在脑中过了过剧情,对罗切斯特稍微关注了一阵子后,便将这件事抛诸了脑后——
所谓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的确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罗切斯特和简,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