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卖自身是要签卖身契的。

    签了卖身契,就是奴仆。

    奴籍跟良民不一样,奴仆的孩子以后不能走科举的路子,陈炳元若不是到了山穷水尽,也不会走这一步。

    叶蓁摇手:“我不要你自卖自身。我可以借钱给你,等你以后赚了钱再还给我就是了。”

    陈炳元有些不敢置信:“您……说的是真的?”一激动,连“您”都用上了。

    叶蓁到底是个刚刚十二岁的小姑娘,摆摆手制止:“你别您您的,你就叫我叶小姐也行。我想跟你合作,你负责去开铺子和管理,我负责提供资金和渠道。最后赚了钱,咱们分成。”

    陈炳元大喜,能不签卖身契就给娘子治好病,他当然答应!

    这当然是双赢的大好事。

    叶蓁知道,人尽其才,陈炳元有做一个好的管理者的能力,自然要用好。

    他家娘子是他的心之所依,当然也要尽力地照料好。

    叶蓁敬佩陈炳元对娘子的不离不弃,对两个孩子的尽心尽力,自然也愿意给他开个方便之门。

    于是陈炳元就带着两个儿子住在了陆承泽之前的老宅中,一边给娘子治病,一边让两个儿子在红叶书院读书。

    叶鹰身为红叶书院东家的弟弟,功夫最好,又是个豪爽性子,不知不觉就成了孩子王,那些小点儿的孩子,都愿意跟着叶鹰玩儿。

    陈炳元的两个儿子也成了叶鹰的小粉丝,除了上学时间,见天儿跟着叶鹰疯跑。

    孩子和娘子都被安排妥当了,陈炳元不愿意成为累赘,又因为娘子的身子无法跑太远,就主动跟叶蓁说,想去红叶镇上看看有什么好的赚钱机会没有。

    叶蓁自然答应,一甩手给了他五百两的银票:“你先拿着,不必急着用完,也不必特意节省,你若是觉得合用的、需要的,你就直接买下来。”

    看着偌大一笔银钱就被十二岁的小东家这么交给了自己,被信任的感觉让陈炳元再次感动了:“叶小姐,你就这么放心交给我了?”

    叶蓁笑道:“我既然要用你,自然要信你。若是我用的每个人,我都要日防夜防,那我也不用活了!我迟早要累死!”

    这话实在。

    像叶蓁这样的年纪,就有了如此强大的实力,以后的买卖只会越做越大,若是每个人都要日夜防着,那确实要累死。

    想了想,陈炳元正色道:“叶小姐,若是我拿这钱买东西,无论买什么,都不需要事先请示?”

    “一千两银子以下的,不用请示,事后跟我说一声就行;超过一千两的,你尽量派人跟我说一声。”叶蓁给出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