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杜威亚纳斯,黛儿亚纳斯应了一声。对于郑歌的话,他们还是比较听得进去的。因为在华夏,他们只有郑歌一个依靠。

    郑歌点点头,带着他们在小区里转悠起来。

    现在正好过了饭点,很多吃过晚餐的人,都会出来散散步,消消食。

    三部期间,遇到很多熟人。有七号楼的邻居们,也有其他楼栋,或者是别墅区里的住户。

    郑歌如今已经是江滨小区的大名人了,尽管他没怎么在媒体上露过面,网上更是搜不到他一张照片,但毕竟是一个小区的,相互也是认识的。

    “郑哥,你的人缘真好。”

    看着刚和一家三口打过招呼的郑歌,黛儿亚纳斯用着独特的口音说道。

    郑歌笑了笑,说:“都是一个小区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搞得好点,是好事。华夏有句古话,叫做远亲不如近邻。平时有个大事小情的,都可以请邻居帮个忙。”

    “那是郑总你。”

    罗希云摇摇头,说:“我老家那边,自从搬到城里新家,10几年了,连楼上楼下住的是谁都不知道。也就是同一层的住户,会见面打声招呼。而且平时很少能见一面。我来到魔都,我住的地方,四周住的都有哪些人,也是一无所知。最多平时能碰个面,脸熟的打声招呼,脸生的当做没看见。”

    说着,她有些感慨。

    外界传言,郑歌能在魔都吃得开,人脉是一点。

    而郑歌的第一批人脉,就是来自邻居们。

    “哈哈!”郑歌闻言,哈哈一笑。

    罗希云说的这个情况,是普遍的。

    国外是什么情况他不清楚,他还没出过国。

    但国内城市地区,基本都是这样。

    很多邻居几年,都是老死不相往来。

    “我小时候,跟妈妈去英国乡村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还有邻居,有朋友。后来回到城堡,周围只有佣人,根本没有邻居。”黛儿亚纳斯说。

    郑歌摸了摸她的脑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