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昂抬头一看,愣住了。

    只见庞统鼻梁上架着一副镜片足有婴儿拳头大的墨镜,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链子,手腕上还带着一块玻璃手表。

    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不亏是东北回来的。

    再看自己,穿着土里土气,摇着爆米花机,这对比,怎么看都像大老板与农民工。

    来到近前,庞统摘掉墨镜风骚的摔了一下头发,这才行礼道:“属下见过少主,马钧和朱明联手将手表弄出来了,属下这次回来给少主带了三块。”

    才三块,够干嘛?

    曹昂看不惯他这么得瑟,斜眼说道:“知道为什么叫你回来吗?”

    庞统一愣,微微摇头。

    曹昂揶揄道:“有人惦记上你媳妇了,还是新科状元,拜大鸿胪,官比你大家世比你好,关键是,还长的比你帅。”

    “我去,老子剁了他。”

    庞统带上墨镜转身就走,跑出后院穿过花园,刚到前院广场就见曹操荀彧并肩走来。

    已经撞见,想绕开根本不现实。

    庞统暗道一声苦也,小跑着迎了上去躬身拜道:“属下庞统见过主公,见过荀令君。”

    这造型,他若不自报家门还真认不出来。

    两人诧异的打量他许久,曹操伸手摘下墨镜戴在了自己眼睛上,惊讶的说道:“竟然能看见,这又是辽东的新发明?”

    被主公瞧上的东西恐怕不属于自己了。

    庞统忍着心痛,陪笑解释道:这是墨镜,挡太阳光的,带着它正对太阳都不觉得刺眼。”

    曹操抬头,对着烈阳试了试,不但不刺眼,还有一丝清凉。

    “果真有效,马钧那个八竿子打不出个屁来的家伙手是真巧,你带了多少?”

    庞统老实答道:“这东西制作不易,属下回来只给少主带了五副。”

    “都归我了。”

    曹操毫不犹豫的打劫走,又看向他的手腕道:“这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