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走出厕所的时候,透过玻璃,看到一名嘴角有一颗痣的男孩,正在外面看着他。

    看到这名男孩的第一眼,王旭就知道在厕所里的人就是他。

    怎么说呢,这是个平平无奇的小男孩,从身上的衣服来看,他的家庭条件不会太好,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就是他嘴角有一颗痣,辨认度非常高。

    发现王旭出来,小男孩装作若无其事的走了。

    没一会的功夫,伯蒂也从杂物室走了出来,她站在门口的位置四处张望着,好似在寻找着什么一样。

    找了一会也没有找到,伯蒂失望的离开了,看上去好像有点闷闷不乐。

    “肥仔,你认不认识刚才出去那个,嘴角有颗痣的小男孩?”

    王旭返回自己的座位,叫来了比尔的儿子,小名叫肥仔的小胖墩。

    肥仔今年十五岁,体重就有220斤了,走几步路就呼哧乱喘,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那是卡门,我最好的朋友。”

    听到肥仔说卡门是他最好的朋友,王旭真想问问这个小胖子,知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每天都要来看自己妹妹的果体。

    “他是做什么的?”

    王旭没有直说,而是笑着问道。

    肥仔支支吾吾,回答道:“自由职业。”

    在眼下这个大环境中,自由职业可不是正当职业,那是小偷,强盗,小混混对自己的调侃。

    卡门跟肥仔一样大,今年不过十五岁,强盗这个职业是不用想了,估计不是小偷就是小混混。再加上卡门的手十分粗糙,布满老茧,一看就不像吃技术饭的,应该是小混混无疑了。

    “一个小混混,要钱没钱,要长相没长相,居然能泡到伯蒂这样的精致luoli,难怪有人说好汉无好妻。”

    王旭坐在椅子上,也没了再吃下去的兴趣,开口道:“比尔,算账了!”

    比尔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笑得跟一朵花一样,讨好的说道:“免了,免了,您在我这吃饭,我哪能要钱啊!”

    “不必,我不是白吃白喝的人,这个便宜我可不占。”

    王旭从口袋里掏了掏,掏出枚二十美分的硬币,抬手往桌子上一丢:“多了算下回的,不够明天再跟我要,免单这种话下次就不要再说了。”

    “是,是。”

    比尔连连点头,看到王旭起身要走,又往前凑了凑,小声道:“先生,月底就该交租了,咱们这个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