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钟过去。

    咔嗒!

    开锁的响声回荡在灯光昏暗的走廊里。

    雷回头看了一眼,十五米外警务室半掩的门里没有动静。

    拧动发条,收回撞针,抽出开锁器。

    开锁器有可能让锁报废,雷又试着按动锁舌。

    运气不错,没搞砸。

    皮鞋踩在地板上,声音不超过三十分贝,视野一片漆黑,黯淡的煤气灯光从窗外射进来,只能说聊胜于无。

    雷摸索着按下开关,警司室亮堂起来。

    除了里尔德,警察局附近没有其他人了,不用担心什么。

    警司室正中央是一张纹饰简洁的柚木方桌,桌上放着没洗的珐琅杯、装红茶的铁盒、堆成一摞的文件。

    雷找到办公桌边的抽屉,他曾经见过几次,格伦警司习惯把权限匙放在这里。权限匙可以调出分析机中储存的高权限资料,这玩意说重要也重要,其实很少用到,简单锁在抽屉里,保证它不被弄丢,就是合格的保存方式了。

    雷调整了开锁器的撞头,抽屉的锁结构比门锁还简单。

    两分钟过去,雷拉开抽屉,先看到的是一大摞信纸,最上面的一封笔记笨拙,显然出自孩子的手:“尊敬的格伦达里切先生……”

    雷草草扫了一眼,有点惊讶。

    毫无疑问的,格伦是个无能又昏聩的警司,不然也不至于在这位置待了十三年还没升职,并且连手下都多少有点瞧不起他。他视财如命,贪污受贿,就连雷的见习警员资格,也是戈登花钱找格伦走后门弄到的。

    但这抽屉里却塞着许多格伦资助孤儿上学收到的感谢信,而格伦并未宣扬过这些事。

    “有意思。”

    雷没再关注那些信,在抽屉里小心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那枚权限匙。

    防滑雕刻处理的齿轮形匙头有胡桃大小,连接着一枚中指粗细的柱形黄铜匙体,柱面上分布着错落的、不规则的、深浅不一的孔洞。

    雷把权限匙塞进裤兜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