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摩斯心情激动,无视了金手指中肯的评价,开始探索自己金手指的具体功能,它集中注意力看向不远处的牦牛骨架,盯得眼睛酸痛,金手指却没有反应。

    难道要身体触碰才行?

    白龙幼崽抬起脑袋,偷瞄了睡觉的龙妈一眼,蹑手蹑脚的溜了过去,将龙爪搭在骨架上,果然,电子屏幕又出现了。

    名称:北地牦牛骨架

    简介:北地牦牛是生活在诺德希尔大陆北部冰原地区的常见物种,群居食草类超凡生物,有着厚实的毛发和微弱的寒冰血脉,这让它们能够抵御北地的严寒,是白龙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

    在随后的两天里,亚摩斯在龙妈财宝堆里随意找了一些物件,试探金手指功能后,它对自己的金手指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是个纯粹的辅助类金手指,它能够扫描自己接触到的物品,将物品信息,通过仅宿主本人可见的电子屏幕,展现出来,并把相关信息存储起来,还可以根据已获得的知识,推演新的知识。

    相当于一个自带扫描功能的超级计算机,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安装智能系统,只能被动接受指令。

    虽然目前没什么大的用处,但亚摩斯有预感,等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以后,它将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

    亚摩斯感到有些无聊,龙穴建立在垂直的峭壁上,距离地面六百多米,虽然它勉强能够飞行,但洞外的大雪和呼啸的寒风,掐断了他外出体验飞行乐趣的念头。

    龙妈的财宝中除了金币宝石以外,还有一些其他东西,残破的铠甲,断了的十字剑,偶尔也有一些完好的物件。

    至于这些装备原本的主人,角落那堆骨头里,或许能够找到他们存在过的痕迹。

    亚摩斯对这些装备很感兴趣,除了可以用金手指收集知识、消磨时间以外,还可以了解外面世界文明的发展程度。

    结果,还真让它找到了好东西。

    ps:本书非黑暗流,也并非圣母文,主角是中立派,对敌人绝对杀戮果决,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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