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夜。

    银月西斜。

    刀锋要塞之外几公里以外。

    清凉的月光下,一名士兵靠在一块岩石上,一手拿着纸,一手拿着日记,刷刷刷的记录着。

    我是莫兰,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

    咳咳咳。

    此时,我和我所属的小队将要执行上级下达的命令——侦察兽人一族的情报。

    那些该死的绿皮,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批床弩,还射死了一个我们的伙伴,听说那个可怜虫被弩箭带着飞出老远。

    哦~,真是可怜又倒霉的家伙!

    所以,我们肩负使命,我们必须找到床弩的根源,然后收集证据,将那些该死的走私罪犯、通敌者,通通送上绞刑架。

    然后成为英雄,接受姑凉们的鲜花和掌声,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菜鸟,该出发了!”

    队长的呼喊声,将做着美梦的年轻士兵惊醒。

    菜鸟?!

    没错,说的就是莫兰,在这个三人侦察小队里,就他一个新兵蛋子。

    其实,也算不上新兵,莫兰被调到侦察队前,已经在军队呆了一年了,由于各方面训练成绩比较优异,他受到上级的注意,被调到了侦察队。

    侦察队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

    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侦察兵,必须学会文字、手语、暗语、野外生存、陷阱、各种武器的使用技巧,总而言之,侦察队是一个军队的精华所在。

    然而,这么多知识,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够学会的。

    所以,侦察队都实行老兵带新兵的政策。

    莫兰的师傅,便是他的队长——泰姆,也就是呼喊他的人。

    “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