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姆疯人院是哥谭这座阴森的城市中最可怕的一栋建筑之一,它矗立在哥谭市的深郊,名为疯人院却有着比监狱更多的警卫人员和监管力度,这里对外宣称只要没有出入许可,哪怕是一只鸟都飞不进去,但凡事总有例外。

    红罗宾和罗宾在戈登警长的注视下一同走进了疯人院中最特殊的一层,似乎是为了防止关押在这一层的疯子们互相影响,这里房间之间的间隔很大。他们在姓名牌为“不详”的那个房间门口停下了脚步,因为里面显然有人。“你觉得那是小丑吗?”罗宾低声询问。红罗宾摇了摇头,没有回答,示意警卫打开铁门让他们进去。

    “瞧瞧,瞧瞧,我们今天的贵客,红罗宾和小小鸟。”不知是否是红罗宾的错觉,小丑的声音比他平时听上去要低沉很多,“你们家的大人呢?”“小丑?”红罗宾也将自己的声音放的很低沉,“我们在一个气球里发现了你的笑气,你想要做什么?”

    一直到有咕叽咕叽的声音传来,两个人才注意到他手中拿着一个会发出声响的红色假鼻子,提姆左手藏在斗篷下,隐蔽地打开了信号探测器,眼罩下的全景投影显示三秒前有一个特定频率的信号从阿卡姆疯人院传出,目的地是……

    “我只是一个可怜的滑稽角色,想要做的无非是逗逗乐,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多一点笑容罢了。”小丑低垂着脑袋说,看上去十分消沉,但是他话音刚落,就突然扔出了那个红色假鼻子,“不过这笑声还是给你们自己听吧!”他扔出来的红色鼻子被一直紧紧盯着他的动作的罗宾一镖切碎并且猛地爆裂开来,带出大片火花,而小丑的脸瞬间拉长变形,变成了一滩滩泥浆从房间的下水道内溜走了。“泥脸!”罗宾试图扔一个冰冻飞镖冻住最后一点泥浆,不过他的速度终究追不上液体,在泥脸溜之大吉的前一刻失手了。

    而红罗宾并没有任何追击的心思,因为他看到了信号的目的地,在他的全景投影上,代表目的地的红点密密麻麻地覆盖住了整个犯罪巷,整个区域被染成了刺目的红色。

    这边红头罩在被提姆挂了电话之后,虽然感觉今天的提姆脾气比平时要差很多,可没有觉察出太大不对,也就无所谓地接着做自己的事了。红头罩白天通常没有什么多余的事可做,除了购买食物之外就是锻炼身体,这会儿他刚刚从便利店里出来,手上是作为晚餐的冷冻三明治和芝士热狗,天色已经开始暗了,走在回安全屋的路上时,他突然听见身后有粗重的喘气声和沉重的脚步声传来,立刻反射性地丢下手上的食物,跳至半空躲开来自身后的撞击,同时掏出手中的木仓准备攻击。

    “是谁!?”他半蹲下来瞄准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朝他撞来的是一个叼着一个人的黑狗,杰森很快辨认出来那只黑漆漆的大狗是韦恩庄园内那只训练有素的大丹犬提图斯。“提图斯?”他暂时无视了来自被叼着的那个人的尖叫,蹲下去摸了摸提图斯的脑袋,“伙计,你怎么跑出来了?阿尔弗雷德呢?”提图斯响亮地叫了一声,明亮的黑眼睛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这时候杰森才转头看向那个被他叼着的小男孩,他的夹克因为在地上拖行而变得脏兮兮的,有一两个地方还被磨破了。“喂,你犯了什么坏事?”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拿木仓对着他,“我们家的狗向来只会攻击坏人。”他本以为那个男孩会被他吓破胆,没想到这个小男孩在仔细地盯着他手上拿着的危险物品打量了好一会儿之后,居然开始尖叫,“你你你你……你是红头罩!我见过他手上的木仓!旁边的这个标志!”杰森疑惑地收回木仓看了一眼,原来上面有小小的红色蝙蝠标志。“这你也看得见?你视力不错啊。”他没有在意,轻声笑了一下,重新抵上他的眉心,“实话和你说,我不怕你告诉别人我的身份,如果你是谁派来搞鬼的,回去告诉他们我随时奉陪。”

    “我不是……不是坏人!我我我,我叫托马斯,您,您帮过我,您还记得吗,我,那天晚上您帮我……”他口齿不清、语速极快地一连串蹦出来,红头罩不得不用木仓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示意他说慢点。“对不起,对不起,我太激动了,这狗一开始把我叼过来,我还以为死定了我,没想到它把我叼到您这来了……”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是不是,是不是Enterich和您说过我……我,我那个什么,您一直是我的偶像!”

    红头罩眯了眯眼睛,“Enterich?”他在脑袋里尽力地搜索这个词,良久才想到这个词的德文意思,联想到这个小男孩的名字是托马斯,他艰难地将两件事联系起来,原来这就是欧蒂丽娅提到过的给她打探消息的小鬼头。他上下打量了一眼,也不怎么样啊。

    “提图斯,你把这家伙带给我干什么?”他转头去问那个安静地坐下来的黑犬,提图斯汪地叫了一声,开始原地转圈,忽然倒在了地上,然后东倒西歪地站起来不稳地走路。红头罩猜测到了提图斯是想要传达什么信息,奈何语言不通,他思考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这是什么意思。

    “喂,托马斯,你仔细想想自己干了什么坏事没有。”他于是转向小男孩。“我没有……我已经很久没有偷东西了,那家伙不让我偷……我是说,我老板不让我偷。”他机灵地转着自己的眼睛,“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消息。”“别废话……”红头罩话没说完,电话打进来了,于是只好停下话头去接电话,“喂?”“大红,你现在在哪?”“嗯?我现在在犯罪巷,怎么了?”

    “小丑逃出来了。我在欧蒂丽娅的房间内收集到了笑气,现在她失踪了不知道在哪里,但我怀疑她是被小丑抓走了。”“你在开玩笑吗?”红头罩的脸色瞬间阴沉下去,“因为我不想听到任何人开关于他的玩笑。”“我没有开玩笑。”提姆带着达米安往犯罪巷赶,“我刚才在阿卡姆疯人院的时候发现泥脸扮演小丑时发送了一个信号,目的地是犯罪巷,但是接收源太多,几乎覆盖了整个犯罪巷,现在只有找到小丑才能找到欧蒂丽娅在哪里。”

    “提图斯跑出来了,它找到了一个小男孩带来给我,我先问问他是怎么回事。”红头罩简洁地结束了通话,蹲下去注视着那个小男孩,“现在,把你从昨天到今天知道的所有消息都完完整整告诉我。”

    “你知道现在的人最无聊的一点是什么吗?”当你看到这个男人时,你首先注意到的不是这个人古怪的绿头发或者苍白如纸的皮肤,也不是他时常带有的诡异微笑和他怪异举止,因为他是一个整体大于局部的人,当所有部分集合在一起,给观者带来的巨大冲击是远远大于任何一个局部的。也就是说,你不会单独因为绿头发或者诡异微笑而觉得毛骨悚然,但当所有这些要素集合在一起,小丑,站在你面前的时候,哪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提醒,你的生存本能也会尖叫着让你逃离。他百无聊赖地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将烟远远地喷在仍然被绑在十字架上的欧蒂丽娅脸上。

    “最无聊的一点就是,他们太过看重自己和别人的感受了。”

    只有像这样被挂在十字架上这么几个小时之后,你才能体会到这间房子里有多么冷,或许是因为她有些失血也说不定,她已经无暇顾及自己流血的伤口,胸口的窒息感让她无时无刻都必须加重自己手腕的伤口好让自己不至于窒息。耶稣是伟大的,她半开玩笑地对自己说。但是荆棘王冠至少还比不上子弹蚁带来的疼痛吧。或许自己这回在受苦这方面能和那个有复活超能力的孬种比一比。

    “拥挤的城市和无聊的人群……如果能有人从高处俯瞰我们,他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汗流浃背的、疲惫不堪的人流,还有他们姗姗来迟不翼而飞的灵魂。究竟这一切都有什么意义呢?还比不上一只追着车跑的狗,至少那只狗还做了点儿什么事。”

    子弹蚁原产自南美洲,得名于被它们咬一口的疼痛程度好比被子弹击中,而且这种疼痛会从受伤点扩散至全身并麻痹肌肉。施密特叮咬疼痛等级中,给被子弹蚁咬后的感觉形容为:脚后跟扎进了生锈的铁钉后,再光脚在炭火上走,这种疼痛通常可以持续五个小时。

    现在还好,蚂蚁们咬了一口都从她身上跑下来了,但是疼痛却一直都没有减弱,她感觉到额头一直不停地冒冷汗,为了保持体力,她尽力压制住自己的尖叫,虽然她感觉自己好像正在被行凌迟大刑一样,那些在西瓦夫人带来的亚洲古书中的图片……

    “所以为了让你摆脱这种低级趣味,我这次可是特意准备好了的,你既不用担心别人的感受,别人也不会知道你的感受,因为你即将在这里孤独的走向终点,没有人会知道你在这里。”小丑调皮地吹了个口哨,“除了我!毕竟小丑先生是唯一见证人呐!不过你不用担心我,我完全坚强到足以承受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