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卷云疏散,几度艳阳天。轻风徐徐拂柳闲,昨夜蛙鸣似从前。波光湛,鸭戏灞水边。

    一早起来,李易眼圈有些红,昨天他熬夜学习,挑战胸外科四级手术。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无论是身体协调性,还是记忆里都超绝。

    可是在面对胸外四级手术的时候,依旧频频犯错误。

    可想而知,他那时顶尖的医生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没事,我的大体老师多,虽说是偷摸弄来强迫的,可我给烧纸了,还帮忙添坟。”

    “那些人的重要直系亲属我让王兴记下来,以后生病,得到消息,我给治。”

    李易自语着,偷别人的尸体,哪个时代都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观。

    他没办法,要救更多的活人。

    “我还能去当法医,哦,叫杵作。为生者权,为死者言。我再看看有法医方面的书没,找到一个真凶,说不定可以增加许多寿命。”

    李易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排斥杵作的职业。

    曾经毕业时进医院,他挺佩服法医的,法医的技术是另一套体系。

    “易弟易弟,你做了蛤蟆?快,给我弄两只尝尝。”

    李易站在自己院子木结构二楼楼顶看庄子想事情的时候,李成器骑马跑过来。

    庄子里往常不允许纵马奔驰,庄子上有马,还是不错的马,能当战马用,给退伍兵使唤。

    李易还觉得大哥有什么重要的事呢,结果就是要吃蛤蟆。

    “大哥莫急,我找人抓几只。”李易朝下喊。

    “易弟你快下来,我给你带来干的牡蛎和海白菜了。”李成器翻身下马,从身上卸下背包。

    现在很多人都用这种李易发明的双肩背包,军队中都用了。

    原来都是斜挎包,如褡裢,走长途的人背的是竹木制作的架子。

    自从有了李易‘发明’的双肩背包,许多人便用上了。

    李易听说长安成中还有俊美男子背一个小的双肩包,装一铜镜,用来照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