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华的个人资料还挺多的,厚厚一摞。

    不过叶九暂时没时间细看,因为逍遥夜总会马上就要到了。短短几分钟时间,他只能大致浏览一下资料内容。

    简单来说,晓华和叶九所认知的那些“江湖大佬”差不多,算是典型的混混团伙首领。

    这样的人,叶九见得太多,也接触过太多了。

    甚至可以说,叶九记忆中的刑警生涯,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和这些社会渣滓打交道。或者这么说吧,刑警叶九哥一直都在收拾这样的混蛋!

    对这种人,九哥从来不曾手软过。

    饶是如此,晓华也有点刷新叶九的三观。

    没见过这样的坏家伙!

    简直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

    资料上记载,晓华第一次被司法机关处置,是在刚满十四岁的生日那天。因为犯了流氓罪。那时候,晓华还在读初中,居然就已经毁了两个女同学的清白。

    其中一个还是用了强迫手段。

    因为他当时还没年满十四周岁,没办法对他采取有效的制裁措施。

    结果在他刚满十四岁生日的那天,公安机关便立即将这混蛋给抓走了,最终处理结果是三年劳动教养。

    但三年劳教并没有改变什么,反倒让晓华完成了最后的“蜕变”,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流氓,变成了一个标准的街头流氓。

    懂行的人都知道,像晓华这种年纪“幼小”的劳教人员,在劳教所通常会得到一定的照顾,只要你遵守规矩,诚心改错,接受管教干部的教育,努力劳动,一般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但晓华没有!

    他扎扎实实坐满了三年劳教!

    一天都没有提前。

    他被公安机关带走那天,是十四岁生日,解除劳动教养的那天,刚好是十七岁生日,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由此可见,这家伙在劳教所的表现有多么恶劣,以至于劳教所的管教干部,连这么一丁点面子都不给他。

    叶九估摸着,也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允许,要不然,叶九觉得,劳教所的干部能再给这混蛋关上几年!

    就不信治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