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区的面积很大,一条盘山公路一直绕到山顶,一段段公路将这里分成了一个个街区。

    街区与街区的捷径小道,对于观光客来说不存在。但对于贫民区里人来说,只要穿过别人家的院子,穿过酒馆或者杂货店,就能飞快进入下一条街道。

    贫民区里少年们也是分管各自的街区,老大派下来的任务,他们会力所能及完成,假如他们愿意的话,还会跑到其他街区。至于陌生人接触了谁,说了些什么,则只需要详细汇报给年轻人们就好。

    汤尼是少年之中的一员,他的家在第六街区。

    虽然他只有十五岁,但他有小伙伴和女朋友。他最喜欢的人是他哥哥汤姆斯,他心目中最崇拜的男人,以前是他的叔叔,现在是一个神秘的老大‘肯’。当然了,如果他那个在黑帮冲突之中被枪杀的父亲还活着,他肯定会把第二崇拜对象换成他父亲。

    当年这里是几个黑帮火拼最厉害的街区,也是瘾君子特别集中的地方。半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个叫做‘肯’的老大,带着一群杀人不眨眼的人来了,短短几个小时之后,最大的两个黑帮都消失了,那位叫做肯的狠人,成了贫民区最大的老大。

    半年来,汤尼明显感受到了街区的变化,虽然生活一切都照旧,但是街上的商户不再被黑帮收取所谓的保护费,街头不再会响起暴烈的枪声,昔日各自仇视的帮派,都归属到这个来历不明的老大手下。

    在战后,贫民区也不再像世纪初那么和平,在见惯了腥风血雨的贫民区,在打小就被灌输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汤尼,越来越崇拜这位来历不明的老大‘肯’,能让所有亡命徒都归顺,是无数黑帮成员的梦想。

    原来一些帮派的骨干分子被委以重任,摇身一变成了一些公司的老板,那些黑帮成员也有了正经的职业,汤尼的叔叔就是其中一员。汤尼的哥哥因为太年轻,没有能进入公司的圈子,而是被安排在旧街维持秩序。

    简而言之,明里暗里收购的贸易公司、物流公司、海运公司以及一些见不得光的地下产业,短短几个星期,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在里约这座城市蓬勃的发展了起来,贫民区的混乱现象结束了。

    虽然有一点点不习惯,但是汤尼还是感觉到了,贫民区里居民的笑容增加了,一些破旧的房子被翻建成了漂亮的别墅。一些豪车被开进了贫民区,破旧的码头也被改建了,美丽的天然避风港里出现了豪华游艇。

    有了黑帮骨干的带头示范,小弟们也看见了奔头,就连汤尼这样的小屁孩也在憧憬,有朝一日能和叔叔一样,戴金表抽雪茄喝红酒,穿得人模狗样,有小弟鞍前马后,开豪车乘游艇,有比基尼美少女左拥右抱。

    正在和一群小伙伴吹牛的汤尼,接到了哥哥打来的电话,汤尼立刻示意小伙伴们安静一点。

    “汤姆斯,有事吗?”

    “我的老大说有事交代你们,从外面来了六个陌生人,他们分成了两伙,你和你的朋友们,一会儿盯着他们,看看他们去了哪里,和谁说过话。”

    汤尼虽然年龄不大,但是脑子挺灵活,在这种地方长大的孩子,都知道陌生人这个词代指什么。

    “知道了。”

    “汤尼,看在钱的份上,你小子可千万别搞砸了,也别耍小聪明,好好办事,不会少了你的好处,一会儿你来找我。”

    汤尼听到有钱可以拿,本就兴奋的脸上更开心了。

    看着手机上传过来的视频,汤尼让几个朋友也仔细看了看,然后才分配任务。

    “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到了几街,你们再召集几个人,去五街的路口等着,顺便打电话问问其他街区的人,我去汤姆斯那里拿点好处。”

    “路口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