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佛奴当然已经逃到安地带了。

    但在旷野中被夜间的冷风一吹,这个奚人突然又犹豫了起来。

    跟着他一块逃出生天的人,满打满算不到00,没有携带家眷、没有财产,丢掉了所有地盘和女真人的信任,如果就这样狼狈逃回金州,女真人一定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实际上,他这个所谓的勃极烈,现有的兵力还不如一个女真猛安,若是论战斗力,可能弱与一个真女真谋克。

    在实力为尊的大金国,这意味着驻守金州的那个女真猛安就有可能直接吞并他——只要把自己这个勃极烈宰了就可以了,反正没人敢为了他这个奚人去招惹一个真女真贵族。

    也就是说,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萧佛奴想要活下去,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回过头去,主动向跨海而来的汉人投降。

    毕竟,对汉人来说,自己怎么也是个勃极烈——第一个主动投降的勃极烈,按汉人的说法:千金市马骨,应该会有一些优待的,对吧?

    萧佛奴的部下对他的决定倒是一致拥护,毕竟女真人的残暴大家都知道,汉人相对就要好不少。

    况且旅顺城里还有大家的亲人家眷。

    于是,刚刚逃出旅顺城不足二十里,奚勃极烈萧佛奴在马上想了片刻,就又带着自己那00多手下转回头来投降了。

    这让徐世杨在战斗结束之后,又多了一份战利品。

    主要是那些马。

    “把他们所有马都运回登州去。”

    徐世杨吩咐道:

    “解除所有鞑子的武装,还有,派人进城,把城中汉人之外的男丁都编成10人一队,带出城去,萧佛奴那些人也一样。”

    “将军,这样合适吗?”

    接受命令的李井槐问道:

    “那萧佛奴是主动投降的……。”

    “他是鞑子。”徐世杨回答。

    “他是奚人……。”

    “他是鞑子!”徐世杨再次强调。

    李井槐不再争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