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娜曾经说过,奎妮和雅各布可以面对面坐着,什么都不说,只是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睛就能傻笑一整天。

    还是少女的波莫娜觉得那样子真的是愚蠢,她发誓绝不成为奎妮一样的傻女人。

    然而事实上,她确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成了一个可以盯着西弗勒斯眼睛傻笑一整天的笨蛋。奎妮至少还有读心术,可以“听”到雅各布想的是什么,波莫娜却没有,她根本不知道西弗勒斯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她蠢得像只鹅,偏巧她的守护神还是只有公主气质的天鹅,在水里和天上的时候看起来还挺优雅,一上岸那只天鹅就和普通的家禽没什么区别,走路摇摇摆摆,看起来蠢透了。

    城市里很嘈杂,不只是那些汽车喇叭声、人们说话的声音,还有人们的思绪和想法,奎妮能听到这些声音,即便她不是刻意去听。

    那些声音她捂着耳朵也没法挡住,因此只倾听雅各布的心声能让她觉得很快乐。

    雅各布喜欢烘培,女人也喜欢烘焙,至于女人为什么喜欢烘焙……雅各布的面包店里会出售神奇动物造型的面包蛋糕,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也许没有力量去改变世界、实现伟大的梦想,但至少可以用闲暇之余,让生活变的更有趣味、更有温度。

    食物不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或者是满足口腹之欲,而是制造幸福的感觉。波莫娜认为食物能带来幸福,这和西弗勒斯所认为力量能带来幸福是不一样的。

    她想念在荒野中隐居的时光,远离人群没有让他们觉得寂寞,反而远离了喧哗,他们可以做他们喜欢做的任何事。

    他把房子的外墙和结构加固了,不让它发出和尖叫屋一样嘎吱嘎吱的声音,她则把厨房给清理出来,在那所房子里吃的第一顿饭是奶油蘑菇浓汤,她的口袋里总是有食物,蘑菇却是从森林里采摘的,那本千种神奇草药及蕈类的书他们俩看了二三十年了,哪些蘑菇有毒,哪些无毒他们都能分辨清楚,配上黄油煎过的吐司丁,他们“同居”的开场白虽然有点油腻,但总算还是很让人满意的。

    格林德沃形容和阿不思的那段“黄金岁月”是甜甜的太妃糖,对他们两个来说那段时间则是有点腻人的。

    那六年时间他们什么伟大的、能够推动人类进步的研究都没有做,他们只是忙于干一些能让自己快乐,却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的事。

    当他们想晒太阳,又不想到外面吹寒风的时候就会将沙发搬到有阳光的窗户边,有的时候是读书,有的时候则是亲热得接吻,她逃避得不去想为什么西弗勒斯会死而复生这个问题。

    在阿不思邓布利多备注的诗翁彼豆故事集,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树桩故事里,负责追捕女巫的猎狗沙伯死了,其他人希望国王能用魔杖让它起死回生。

    作为孩子,我们一直相信父母只要一挥魔杖,就会让那些死去的猫和老鼠苏醒过来。

    正是通过这个故事,许多人第一次发现魔法不能起死回生,天才的伏地魔也许没有时间读这种儿童文学,毕竟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忙,所以他还跟孩子一样幼稚并且执着得认为他的妈妈是女巫就不会死了。

    “你刚才喝了什么?”在结束了一个带着甜蜜和酒气的吻之后,波莫娜回过神来,她现在还在伦敦,卢修斯马尔福送给他们住的豪华公寓里。

    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手指无意识地抚摸他的胸膛,胸腔里跳动的心脏证明他还活着,她好像不是在做梦。

    “沃特加和接骨木糖浆,能治疗感冒。”他喘着粗气,那总是说着刻薄话的薄唇上粘了她的口红,看起来像是吸了血一样。

    “接骨木糖浆?”她惊讶地说“你怎么会想起来加那个?”

    “灵感。”他的手在她背后像蛇一样游移“你猜我在你背后画了什么?”

    “伏尔加河。”她闭着眼睛,想象着那个画面,有一个人,用魔杖在年轻的背部皮肤上变出冰晶,它们像羽毛一样蔓延,简直就像是天使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