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神,全然没有注意到冰激凌融化之后,正顺着手指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洁白的T恤因此染上污渍,为此我后来回家还被母亲批评了一顿。

    你应该会抛下它自顾自走掉吧,我想。

    结果却出人意料,你非但没有无情潇洒地转身,反倒是蹲下来,宠溺地摸摸小狗机灵转动的小脑袋,再抬抬它的前腿。

    你问:“你要跟我走吗?”

    ——你要跟我走吗?

    简简单单的六个字,组成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话,落在我的耳朵里,竟然跟通了电似的,直击我的灵魂最深处。

    也是在那一刻,心间的温驯小鹿不再满足于蔽塞的巷道,开始苏醒,一下又一下地横冲直撞,搅得我五脏六腑都随之跳跃。

    “噗通,噗通”……

    我想,我大概对你一见钟情了。

    青春期的女孩子,难免对“情爱”二字敏感,抱有前所未有的期待,我也是。

    我曾幻想过,未来我喜欢的男孩子,他会是什么样的?

    他会像《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那样,脚踏五彩祥云,身披金甲圣衣,一翻筋斗十万八千里,在万众瞩目之下做我的盖世大英雄。

    他也会像《虹猫蓝兔七侠传》里的虹猫那般,坚毅果敢谦逊有礼,一个眼神便能读懂彼此所有心思,风尘仆仆地赶来做我意气风发的白衣少侠。

    我自始至终都觉得,无论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还是白衣少侠虹猫,他们鲜明张扬的个性里,有一层世人尚未读懂的温柔。

    未读懂的人,包括我。

    可遇见你的那一面,我茅塞顿开,心想,原来这就是世人的“温柔”。

    如果当时你问我,你要跟我走吗?

    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将手提的乐事薯片,还有环抱在胸前的一排养乐多统统递给你,露出染了褐色巧克力的牙齿冲你灿烂地笑。

    好啊,你带我走吧。

    只可惜,天色渐黑,为了在爸妈散步回家前赶回去,我迫不得已放弃了你和狗狗连续剧的下一集,匆匆跑回了小区。

    在小区大门口,我放慢脚步回首,只见到你的背影。

    你足有一米八三的个子,蹲在狗狗面前,夜灯为你们展开怀抱。你投下小小的影子,耐心同它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