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纹外套的灰体现稳重,酒红色领带缀上一丝优雅的活力。

    于宏然每经过街边店铺的落地玻璃,就忍不住看看自己这身高级的装扮,他庆幸自己拥有一双还算得体的黑皮鞋,不至于把一身的格调毁于足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于宏然记得念高中时他崇拜的一个老师这么说,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脚踏实地,而他之前那份工作便是一整天几乎无法坐下,刚开始几日,下班回家后都得用热水泡脚,才能勉强舒缓久站后的酸麻。

    如此天天脚踏实地干活,最直接的回报就是疼痛的脚,于是于宏然咬咬牙,狠心到名牌旗舰店买双合脚皮鞋,果然,都市人的鞋就像远古将军座下战马的铁蹄,穿上好鞋的脚如履厚毯,走出的每一步更添自信饱满。

    红色人行信号灯倒数还有九十秒之时,于宏然悄悄打量蓝非欢的鞋,那是一双通体深综的牛津鞋,鞋身外侧雕有精美的草书图纹,鞋面皮色巧妙分布着明暗色调,这样的质感有如一匹栗色骏马的皮毛,活灵活现,于宏然不曾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士鞋,分明是款庄重的商务鞋,却展现稀有的品质,仿佛蕴含灵魂,定是出自世界级奢侈品牌。

    对比周遭其他装扮相近的精装男士,没有人穿有这样一双‘蹄’,蓝非欢与众不同,他混在熙攘人群,是如此格格不入,他却悠然自得。

    越过马路,沿街再走须臾,蓝非欢停步,于宏然茫然,他面前就是之前工作的地方,提供英式管家服务的高级餐厅,餐厅名称是‘YesSir’,‘是的,先生’这句话就如同餐厅的招牌,服务生必须挂在嘴边,于宏然每日自发练习这句话的语气和声调,入职一周后就经领班认可,得到服务贵宾房客人的机会。

    回想当时,领班其实无数次有意无意地触碰于宏然,于宏然都不以为意,直到发生后来的事,他才恍然领班先前都在试探,见他不曾抗拒,才终于大胆出手。

    实在是自己太笨,于宏然已这么反省,时至今日岂还能妄想讨回公道?

    蓝非欢走近门前,门后立即有服务生开门迎接,于宏然顿感手足无措,蓝总真要进去?吃午饭?是了,只能是吃饭啊!难不成真的是来给秘书伸张正义?

    于宏然硬着头皮跟在蓝非欢身后进门,那位开门的服务生就是指责他勾引领班的同期,于宏然不晓得他的全名,他在餐厅使用的名字是Sunny。

    Sunny蹙眉瞪视于宏然,这不善的眼神绝非对待客人应有的恶态度,但于宏然没法计较,他确实不是能在这种餐厅消费的平凡打工族。

    “我约了你们老板。”蓝非欢对Sunny说。

    于宏然工作期间最常面对的领导就是领班,店长也不是天天见到,餐厅老板本人他则没见过,只看过照片,那照片挂在餐厅一处显眼的墙上,是老板和一位明星的合照。

    “啊,是的先生。”Sunny把招牌台词说得快而模糊,像回转寿司店里的店员囫囵带过的一长串日文。

    Sunny在前方带路,于宏然跟着蓝非欢,目不敢斜视,他知道周遭的前同事们都发现了他,他甚至听到一句声量压得不够低的细语:“厉害,勾搭上那位给五百块小费的贵客啦。”于宏然默默隐忍,他对此已有心理准备,在他离职之后,便有一位和Sunny交情算好的前同事质问他为何介入Sunny和领班之间?他相信这两人中至少有其一散布了关于他的不实指控。

    于宏然知单方面的辩解很无力,便选择无视那个质问,并断绝了和餐厅每一位前同事在社交软件上的联系,这对他而言还蛮容易执行,他本就不是个活跃于网络社交的人。

    Sunny把蓝非欢请到四人座的贵宾房,房里已有一人在等候,是位穿着花衬衫的男子,年纪看上去有四十几岁,样子比餐厅里挂有的照片更老、更胖,他站起身,态度相当热情,“律师!你好你好!来!坐!”他邀请蓝非欢入座。

    未遗忘的职业习惯使然,于宏然替蓝非欢拉出椅子,这本该由Sunny来做,但他可能是因太专注用眼神挑衅于宏然,以致没有及时履行自己的职务。

    “你也坐。”蓝非欢坐下时,抬手往身旁的座位比了比。

    于宏然醒悟自己已不是服务生,尴尬地坐下。

    Sunny接着端来红酒,让花衬衫男看了下瓶子,花衬衫点头,他才开瓶给花衬衫倒酒,他来到蓝非欢身边,蓝非欢没和他对视,淡淡地说:“给我和我秘书准备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