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还在继续,轮到原告李淑芬的表演时间了,她声泪俱下的控诉林初“我是她的亲生妈妈,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的把她生下来,她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们好吃好喝的养着她。

    可她倒好,一声不吭就跑了,还偷走了家里仅有的钱,我和她爸差点饿死,你们说怎么有这么狠心的孩子?

    这十三年我们日日夜夜都在找她,为了找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她了,她却因为嫌弃我们穷不肯认我们,怕我们给她丢人,害她被公婆嫌弃,不能嫁入豪门。

    法官,请你一定要为我们夫妻做主啊。”

    她哭的快要背过去,好像真受了莫大的委屈。

    旁听席上已是一片唏嘘,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说的都是林初心太狠,为了嫁入豪门,不肯认亲生父母的话。

    “法官,我有问题提问原告。”

    刘心举手道。

    法官允许“允许被告律师提问。”

    “李女士,你刚才控诉我的当事人从家里偷钱逃跑,请问当时我的当事人多大?”

    刘心问道。

    “十三岁。”

    李淑芬回答。

    刘心颔首,又问道“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当事人才十三岁就想要脱离父母呢?”

    “她没有良心!”

    李淑芬的谎话张口就来“她嫌家里穷,想要偷了钱往大城市跑,你们也看到了,她要不是跑了出来,能有机会傍上有钱人吗?”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才十三岁就嫌弃家里穷想往外跑了,果然人品不行,苏麟是瞎了哪只眼看上了这样的女人。

    旁听席又是一阵窃窃之声。

    “你说谎!”

    突然,刘心拔高了声调,厉声揭穿道“我的当事人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你们想把她卖给别人当童养媳,且对方还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曾失手打死过自己的前妻。

    你们明知道这些情况,却为了钱要把我的当事人卖过去,请问这又是为人父母之道吗?”

    天呢,神反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