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是要回到人类的村落吗?”

    林牧放下手中的晶片,也就是智脑,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白灵一路走走停停,很爱玩闹,捉虫逗鸟的,走了半天林牧连个村落的影子都没看到。

    但也托了小狐狸精的福,让林牧在搞懂了智脑的使用方法后,对世界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这里是玄星。

    名为“灵气”的能量促进了物种进化,智慧最高的人类,和名为“妖灵”的种族,在经历了数百年的战争之后终于握手言和。

    玄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和平时代。

    资源不再短缺,生命高度进化。对灵气的研究使得科技迅猛发展,个体伟力也应运而生。

    “妖灵”和“血裔”,正是由此衍生出的两个特殊群体。

    白灵三人正是妖灵一族,据他们所说,是近期才来到玄夏,感受“异域文化和风土人情”的。

    林牧也是走了背字。碰到突然兴致勃跑到林子里撒欢的小狐狸,又被发现了洞穴所在,好死不死地成为了俘虏,最后变成了白灵口中的“仆人”。

    他对白灵扑倒自己时的力量,以及老黄一跺脚,山洞抖三抖的事情印象颇深。

    也不知道这二位是什么妖灵,难道是已经“化形”的大能?

    恐怖如斯!

    这简直是魔改版的地球嘛!

    想想自己扑街了几年,终于也来到了奇幻世界,林牧又有点小激动,对于三人组也就不那么惧怕了。

    好在这里并不是人迹罕至的地方,“白灵冒险团”沿着小路又走了些时间,林牧终于看到了人类村落的影子。

    虽然还看不真切,但依稀可见错落的房顶和几支冒着炊烟的烟囱,这总算为世界添了一些烟火气,让林牧觉得自己并没有和这个世界完全脱节。

    现在日落西山,空气也不再灼热,微风吹过已经带着一丝凉意。

    白灵让卫兰变魔术似的拿出短袖和靴子给林牧穿上,还算有些人道精神,林牧也没有拒绝。

    “起风了。”

    老黄背着手,怔怔地看着夕阳,好像在感慨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