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已经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可俞舟欢仍然没有上前打招呼,对于没有社交技能的她来说,半生不熟的人都可以归为不熟,是不需要特地寒暄的。而变熟,需要靠大量时间沉淀,当然,有运气也行。

    程道声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他在一个微妙的瞬间扭过了头,恰好撞上俞舟欢还未收回的眼神。

    错愕又尴尬的俞舟欢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自己,抿着嘴,微微挤出一个笑容。

    也许会认不出吧。她顶着素颜和痘痘,头发也减成了刚刚及肩的长度,还有这身大妈家居服,谁穿都会老十岁。

    可他是天才诶,应该会透过现象看出本质吧。

    抱着崇拜天才的敬畏之心,俞舟欢还是缓缓抬起了手。她就像只招财猫,手掌挥舞的幅度又小又机械。

    程道声正跟着BBC的新闻练习纯正的英式发音,这一句结尾的单词是“domino”。然而因为眼前停着一个奇怪的女生,他的嘴巴一度停留在“o”上,料峭寒风于是呼呼往里灌。

    因为信奉一日之计在于晨,他其实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练习自己的发音,也习惯了这块独属于他的地方和时间。

    突然遇到入侵者,程道声的大脑有些宕机。

    他急急地从口袋里摸出眼镜,而后靠着学霸多年攒下的气场,暂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和对面的女生礼貌地招呼了一声。

    “早上好。”也许是练了太久的BBC口音,一开口还带着点若隐若现的主播腔。配上他那身商务风格的衣着,简直更像了。

    俞舟欢看他眼里冒出犹疑,有点相信他没有认出自己了。真是的,干嘛要打招呼,也算好久不见,怎么也得打扮得整洁一些吧。

    看着他的影子逐渐靠近,俞舟欢拖鞋里的十根脚指头都不禁蜷缩了起来。

    “呵呵。”她干笑了一声,急中生智道:“我好像认错人了。”可她来不及脚底抹油,程道声已经发出了一声“唔?”。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奇地问道:“我变了那么多吗?”他已经想起她是谁,刚才只是缺一副眼镜。毕竟在他生活中出现的女生并不多,而像俞舟欢这么表情丰富的就更加是屈指可数。

    情节变化太快,俞舟欢的面色是五味杂陈,她赶紧摇了摇头:“没有没有,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又高又瘦。”然后指了指他手上的ipad,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啊?”

    “我纠正一下口音。”

    俞舟欢特地瞄了一眼屏幕,确认了时间。她不禁感慨:“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努力啊。”吴美芳的书店开了那么多年,在电脑前写程序的人也就他一个。甚至不要说写程序了,几乎个个都是来这里打游戏、看漫画、看的。

    程道声自己并不觉得骄傲:“比我努力的,大有人在。”

    真不愧是他,又努力又谦虚。相比之下,俞舟欢觉得自己实在是平平无奇,她所拥有的顶多只是一些小智慧,应付应付当代的填鸭教育还行,等到了真正的天才面前,犹如井底小青蛙。

    何况她还做不到像程道声一样自律。离开高中校园,没有老师和吴美芳看着,她的拼命程度至少减弱一倍。以早上为例,她非得睡到第三个闹钟响起,八点的早课,往往七点五十才奔跑着离开宿舍。甚至有了那么充裕的睡眠时间,一到中午,她还是犯困。

    要是能找位大师将自己身体里的懒筋抽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