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地面上传来的杂乱脚步声,姜文明缩了缩身子。

    新阳城虽然距离这里不远,但现在兽潮汹涌,不可能派出人手来救援,何况听那轻重不一的杂乱脚步声,根本不像人类。

    果然,在姜文明静静地等待中,一队人马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面。

    “哥布林?!”

    映入眼帘的是一群穿着皮甲的哥布林,为首的骑着一匹巨大的青色巨狼,身上的皮甲也镶嵌着不少金属片。

    人数大概在10人左右,武器基本都是套着金属枪头的长枪,看着他们的装备,姜文明顿时就觉得有些不妙。

    “居然是正规军?”

    和哈鲁鲁那群哥布林部落里的猎手不同,这些哥布林光是装备就强上了不少,主要还是整齐划一,一看就是制式装备。

    再看他们的站位。

    骑士队长作为前锋,身后跟着两个护卫,接着就是一个中三后四的队列,恰是一个标准的锥形阵。

    这种阵型只有经常进行集体战斗的军队才会使用,一般的猎户可不会排出这种站位。

    “十夫长,兽群已经全部穿过迷雾森林,现在该干嘛?”

    一个哥布林长枪手对着坐在座狼背上的十夫长恭敬地道。

    十夫长则拍了拍有些躁动的座狼,安抚了一下:

    “后续部队离我们多远?”

    “大概五天路程。”

    “五天……看来我们这只先锋营还是太慢了!侧翼呢?”

    长枪手拿出一个骨哨猛地一吹,只听咻咻咻地几声之后,他们附近竟然也传来了相似的哨声,而且越传越远,姜文明一听脸色就变了。

    竟然有那么多哥布林,看来这次兽潮就是哥布林搞的鬼,他们动用军队排出战阵,将野兽全部赶向了新阳城,目的不言而喻。

    听到哨音,为首的十夫长点了点头,直接对着骷髅堆前的空地指了指:

    “这个地方还算平整,今天我们在这里扎营,等接到后方命令后再行动。”

    “十夫长,我总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而且你看那里这么多尸骨,会不会有什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