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罗兰已经在水手之家旅店就呆了3天。

    赫鲁德还没有出现,虽说还没到他所说的五天时限,但罗兰已经等得有些心虚了,3天时间,吃住上已经花了快5枚银马克,他手头只剩下不到29枚银马克了。

    照这个速度下去,他绝对撑不过一个月时间。

    到时候,要是赫鲁德没出现,他又没钱了,都灵城又举目无亲,那日子可就惨了。

    这么坐吃山空,指定是不行的,未雨绸缪,才是正道。

    罗兰决定从两个方向入手解决问题。

    第一是节省开销,水手之家是住不起了,一天至少要花12银马克,一个月就是36银马克,放地球就是一万多块人民币。

    按照赫鲁德的说法,在市政系统中工作的抄写员,一个月也就能赚20多银马克而已。所以,旅店这个花销实在太高,必须想办法降一降。

    至于第二嘛,那就是找个活干,不管能挣多少,总要有个收入,要是能平了开销,那就更好了。

    这些都是小市民精打细算的本事,罗兰还是有一些的。前世,他有一段时间失业,日子困难,每一分钱都恨不得掰开两份花,最终顺利熬过了苦日子。

    中午的时候,趁着旅店生意不忙的时候,罗兰朝柜台走去,他要找水手之家的老板,那个超过200斤的胖女人商量。

    “萝丝大婶,我想和你说个事。”罗兰低声道。

    萝丝就是胖女人的名字,她正在用毛巾擦着木酒杯,听到声音后,斜了罗兰一眼,粗声粗气地道“先说好,不谈价。我这的价格是码头区最公道的。你要是觉得贵,住不起,就搬出去。”

    得,一句话就把罗兰的想法给堵死了。

    罗兰倒也不急,这事本来就是要慢慢磨的,一蹴而就不现实,对方又不是他妈,哪这么好说话呢。

    他笑道“大婶你说的是。你这里的价格的确很公道。我想问的是,你这里有没有活要人帮忙?我和我妹妹想找个活干。”

    “找活干?”萝丝转头看着罗兰,疑惑道“你不是赫鲁德的朋友吗?赫鲁德可是堂堂军士长,可是大人物。你找啥活干?”

    罗兰叹口气,苦笑道“我和军士长的确有交情,本来,我们约好在这旅店见面的。但他一直没来,我就想,可能他这段时间公务太忙,耽搁了。但你看,我们事先约好了,我又不能擅自离开,可我钱又不多了,所以我就想,再附近先找个活干着,赚点钱补贴下。”

    萝丝了解地点了下头“你这个小伙子,看着挺实在,人也挺健壮。你要是肯吃苦,倒是可以到码头搬货。只要手脚麻利,一天也能挣个七八十比索。”

    码头搬货吗?

    罗兰认真想了下,码头就在水手之家附近,赫鲁德要是找过来,他不会错过。搬东西虽然累,但他现在身体还算健壮,人也年轻,这份力气还是有的。要是一天能赚个七八十比索的话,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干的。

    再者,虽然他和薇思都会附魔术,但米勒提醒在前,没有摸清楚情况前,他也不敢随意显露这些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