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神挠过后,这个鬼卒指着那个魂魄说道:“这个人可是个大孝子,按照我们这儿的规矩,是不能给他上刑具的。而且下辈子投胎,也得投生到大富大贵的人家才行。”

    “那具体是怎么回事儿呢?”一句大孝子就给小太爷打发啦,我这人做事儿就俩字:执着!

    这领队的鬼卒绝对身上有跳蚤,再次挠了半天后,给我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眼前这个魂魄生前叫富贵化名),小的时候家里穷不说,兄弟姐们八个,又赶上那个动荡的年代,眼见着最小的他就要被饿死了。

    这孩子的爹妈一咬牙,一狠心,就将富贵送给邻村一户没儿没女的老两口家里了。你还别说,富贵直接就从地狱到天堂了。

    我父辈那代人,谁家不是好几个孩子,像我父亲家兄弟姊妹九个,我妈那边兄弟姊妹六个,别说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即使风调雨顺,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啊。

    可那家就富贵一个孩子,在怎么着也饿不着啊。就这么着,富贵就当起人家的儿子了。

    一开始富贵也不干,毕竟是小孩子嘛。见天儿的嚷嚷着要回家,可这老两口绝对是好人啊,老太太有一口吃的都紧着富贵来,老头更是给富贵从里到外换了一身新衣服。那个时代,农村的孩子有几个穿得起皮鞋的,哎,富贵就穿上了,你说说这老两口对这孩子得多好。

    每天晚上老太太都给富贵讲一些故事,哄他睡觉,老头呢,那是一看富贵就乐,慢慢的,富贵也不吵吵着要回家了,而是将这两口子当自己亲爹亲妈对待了。

    这老头和这老太太都是个手艺人,老头民国年间是个泥瓦匠,手还巧,心眼还活分,每天干完活儿,就推个蹦爆米花的小车子,去镇上赚点外快;老太太会写字,就帮周围邻里邻居的代写个书信啥的,总之这家人的条件在当地算是相当好的,富贵算是掉蜜窝里了。

    富贵十六岁那年,他这爹得了一场大病,撒手人寰,留下这一老一小两个人相依为命。老太太跟老头感情深厚,老头这一走,老太太也病倒了。

    富贵仗着自己年轻力壮,每天除了在工地干活以外,还抽空回家照顾老母亲,只要是赚着钱了,都拿来给老太太买药或者买好吃的。

    老太太一病就是三年,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富贵就做到了。每天起来,先是给老太太擦洗一遍,然后喂老太太吃药,吃早饭,端屎端尿,然后自己喝口凉水就去工作;午趁大家吃饭的时候,赶紧跑回来,目的就是让老太太能吃上口热乎的饭菜;晚上的时候,富贵会买一些老太太爱吃的东西回家,捎带的买几个药片,争取让老太太早日康复起来。

    周围的邻居都夸富贵孝顺,也说这老太太有福气啊,借着养子的力了。但老太太得的是心病,说白了就是思念过度,在富贵二十岁那年,老太太也驾鹤西游了。富贵把房子卖掉,风光的发送了老太太,并跟老头合葬在了一处。随后,自己就去城里打工去了。

    虽然富贵被别人认养走了,但他心里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亲生父母。碍于养父母的面子,富贵那些年很少跟家里联系,现在养父母都走了,富贵开始认祖归宗了。

    可让富贵没料到的是,他的亲生父母现在过得更惨。别看富贵有兄弟姊妹八个,但一个个的都是白眼狼,姐姐妹妹嫁人以后,就再也不管这老两口了;而那群兄弟,则视这老两口为洪水猛兽,生怕这两个拖油瓶赖在自己家里不走。

    富贵看到后,挺心寒的。于是就在自己打工的附近给亲生的父母租了个房子,靠自己打工微薄的收入来供养两位老人。

    富贵一直单身到四十岁,才跟一个腿脚有残疾的女人结婚。因为市里的姑娘谁愿意找一个带着两个老人的农村青年啊。只有这个残疾姑娘,是真心对老两口好,富贵就冲这点娶的对方。

    婚后富贵除了打工外,还利用空闲时间修个自行车什么的,这女人虽然没有工作,但总会把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婚后不久,也给富贵生了个白白胖胖、没有任何残疾的大胖小子,全家人也算是其乐融融了。

    富贵四十三和四十五岁这两年,爹妈相继过世,富贵是举债发送的两位老人,他媳妇也挺支持他的。随后,富贵用三年的时间还清的债务。

    富贵五十二岁那年,他的岳父也没了,依旧是富贵发送的。可以说富贵这一生对老人真的太孝顺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种秉承华传统美德的男人,太少见了。

    其实,他岳父也有五个子女,但因为怕掏钱,一个个的都不管,哭是哭了,但一谈钱,就都伤感情了。气的左右邻居那是破口大骂,却没有任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