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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曾家以后,三个人去了炼乐雅原来的学校。

    这是一所中学。

    很不巧,校长到教育局开会去了,人事秘书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回答是,半个小时以后赶到学校。

    三个人在校长办公室耐心等待校长的到来。

    无所事事的时候,项代沫从包里面拿出那本影集,和林狄一页一页地翻看。

    翻到中间的时候,项代沫和王所长的视线定格在一张照片上。

    “小林,王所长,你们看。”

    林狄和王所长将视线停在项代沫手指之处。

    项代沫手指之处,是一张六人合影,炼乐雅和兰思梦夫妻俩坐在椅子上,三个孩子站在椅子的后面,另一个孩子坐在炼乐雅的腿上,项代沫确认,坐在炼乐雅腿上的女孩子就是炼洛丹。

    照片上方注明的时间是一九七七年春,经过推算,照片上的炼洛丹七岁。

    从和养父零距离的接触,到和养父保持一定的距离,这里面透露出什么信息来呢?

    当项代沫将影集翻到最后一页,看完所有照片以后,他和林狄、王所长发现了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在整个影集里面,一共有五张和炼洛丹相关的照片,两张是十二岁以后的照片,三张是十二岁以前的照片。

    十二岁以后的照片,除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一张,另一张照片上面,一共有六个人(这也是一张家福),炼乐雅和兰思梦坐在椅子上,炼乐雅坐在左边的椅子上,椅子后面站着四个孩子。

    炼洛丹站在右边第一个(右手搭在母亲身后的椅背上,和母亲紧紧靠在一起)。拍照的时间是炼洛丹十四岁的时候。

    另外两张儿时的照片是七岁以前,一张上,炼洛丹坐在炼乐雅的腿上,另一张上,炼乐雅右手牵着炼洛丹的左手,父女俩站在草地上,背景好像是一个公园。

    三个人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从十四岁以后,炼洛丹就没有再和养父在一起照过相,她倒是和母亲在一起照过几次相,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倒是和父母在一起照过很多回。

    四十分钟以后,两个人终于等到了校长,校长姓唐,是一个女同志,年龄在五十岁左右。

    知道三个人的来意之后,唐校长将办公室的门关上了。

    “同志,你们说的情况,确实有。”唐校长低声道。

    “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你们怎么能让炼乐雅逍遥法外呢?”

    “情况是这样的,炼乐雅只承认自己有些行为失当,他只是喜欢那些孩子,他对男孩子也是这样,他承认没有处理好和学生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