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愧是干这个的,连这个都知道。刘老爹是一个老书迷,他天天下午到大街口的茶馆听高瞎子说书,我就是在那里和刘老爹搭上的,我一连去了几天,帮他留好位子,叫好茶等刘老爹的到来。几天下来,我们就混熟了。”

    “刘老爹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就会没完没了,最重要的是,他嘴边没有把门的,如果再喝一点酒,你需要什么,只要他的肚子里面有货,就一定会倒出来。所以,要想了解王家和王洪宝的情况,必须找这个人。”

    这一切,刘老爹的老伴刘李氏浑然不知。难怪刘李氏做什么事情都避开老伴,敢情刘老爹是一个人口没遮拦、舌头上跑火车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到山城去的呢?”

    “几个月后,我尾随王洪宝到了重庆。王洪宝在长江一路有一个家具店,我就在长江一路的另一头接手了一家经营不善的饭店。”

    “你和王洪宝同在一条街上做生意,难道就不怕碰面吗?”

    “我并不出面,我有个狱友,他是一个厨师,以前开过饭店,我把饭店的大小事务交给他打理。”

    “王洪宝在你们饭店吃过饭吗?”

    “没有,王洪宝性格孤僻怪异,他不善交际,更不善于抛头露面。他做的是紫檀家具生意,在整个山城,经营紫檀家具的就只有他一家。”

    “王家有固定的销售点,北京、广州、成都、杭州,国有好几个点,王家自产自销。当时,做紫檀家具的人不多,但需要这种家具的人却很多——而且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王洪宝不愁东西卖不出去。所以,他用不着在交际上下功夫。”

    “你在王洪宝的眼皮子底下开饭店,目的何在?”

    “我要想取代王洪宝,就必须在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上和他完一样,相貌上一模一样是不够的,我要走进王家,面对王洪宝的老婆,还有其他人,就必须做一些功课。”

    “王洪宝每天都要从我饭店门前经过好几趟。他走路的姿势、习惯性动作,抽什么牌子的香烟,喜欢穿什么颜色和款式的衣服,包括鞋子,总之,有很多事情,我都要弄清楚。”

    “他身上的标记——特别是他右大腿上的疤痕,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那条街上有一个澡堂,澡堂的名字叫‘逸仙堂’。他经常到‘逸仙堂’去泡澡——一个星期要去三四次,想知道他身上的标记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只要我稍微化装一下就行了。”

    “你手背上的胎记和大腿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终于问到关键问题了。

    “手上的胎记是我找人文的;大腿上的疤痕是我自己弄上去的。”

    在自己的大腿上弄出一块疤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看来降央嘎亚是吃了称砣——铁了心,想一条道走到底了。

    “你虽然见过王洪宝身上的标记,但不可能看得很清楚,你怎么能做出和王洪宝大腿上一模一样的疤痕呢?”

    “我刚才不是说了嘛,王洪宝有在热水池上睡觉的习惯,一睡就是半个小时左右,在逸仙堂,我曾经不止一次和王洪宝近距离接触过,手背上的胎记和腿上的疤痕,形状、大小、颜色,包括一些细小的地方,我都娴熟于心。”

    “你是什么时候和宁雁南在一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