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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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