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真是个奇怪的种族,他们“贵壮贱老”,丁壮在族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可以吃好的喝好的,而年老体弱者在族中的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好喝的,没有好喝的,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只要年岁大了都不能例外。

    然而,匈奴对他们的祖坟却是极为看重,墓葬一定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金银珠宝自是不在话下。

    来到山脚,只见一条白玉铺成的玉阶直通山巅,在火光下,玉阶散发出柔和的玉光。

    一瞧便知,这些美玉皆是上品,块块价值不凡。看得一众精锐眼睛放光,恨不得立时挖走。可以这样说,这是他们这辈子头一遭见到如此之多的美玉。

    “这……”司马尚一脸的震惊,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玉阶,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了。

    他是一员良将,见识不凡,远非这些精锐所能比,此时此刻,也是诧异不已。

    “久闻匈奴对祖坟极是看中,果如是!”司马尚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大是感慨。

    “异人公子所谋之事一准成。”紧接着,司马尚就是欢喜,对秦异人要他们挖匈奴祖坟一事就是赞不绝口。

    久闻匈奴重视祖坟,今日所见远胜传闻,这说明匈奴对祖坟极为重要。若是被他们挖了,匈奴还能不追杀他们?他们逃到哪里,匈奴就会追到哪里,莫说绕路三百里,就是绕路三千里三万里,哪怕是追到天涯海角,匈奴也要追。

    “算是见识了。”李牧也是一脸的震惊,一挥手,带领精锐直奔山巅而去。

    一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把守的匈奴。好在,这些匈奴人数并不多,而且大多还在打瞌睡,这就给了李牧他们以可乘之机,很是轻松就搞定了这些匈奴。

    每干掉一队匈奴,就有一队精锐冒充匈奴,把守在玉阶上。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他们就登上了山巅。一到山巅,李牧、司马尚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如同看见老母猪上树似的。

    山巅是一个巨大的平台,矗立着七座坟墓。这七座坟墓之奢华,简直到了让人震惊的程度。整个坟墓全是由上等美玉砌成,玉光闪闪,很是奔人目睛。

    而且,每座坟墓前有一个巨大的黄金案,没错,是黄金铸成的短案,用来摆放祭品。

    这黄金案很大很厚实,所需要的黄金不说万斤,七八千斤是跑不了的。

    黄金案上摆放的器具,件件奢华,象牙制品、玉器、金器、珍珠……多不胜数,堆得跟小山似的。

    这还不算,整个山巅都是用上等美玉铺成。山巅占地不小,上百亩之地,全由上等美玉铺成,这是何等的惊人?

    李牧见识过赵国王宫的奢华,可是,与眼前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要李牧不震惊都不成。

    “天啊!”一片惊呼声响起,出司马尚和一众精锐之口,他们个个眼里尽是美妙的小星星,恨不得立时据为己有。

    “啪!”李牧重重拍在额头,转过身,脸一肃,沉声道:“你们尽可以放心,我会让你们发财,发大财。但是,在发财之前,必须要听从号令,完成任务,不然的话,军法从事!”

    重宝当前,谁个不心动?就是李牧也是有些心动,这些精锐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恨不得把这些重宝弄走。不要说全部弄走,只需要弄走一部分,他们这辈子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