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梁逛西安城,由着他往热闹的地方钻。

    比如他说这家可以由着性了喝酒,然后就走到一个热闹的铺子前,每人端着一海碗的酒,一饮而尽,小梁拿出吃奶的力气喊道:

    “跟着刘哥走,有酒有肉啥都有。”惹得大伙都看着我,分明是看到了酒和肉。

    我以为先干为敬,抹了抹嘴把碗放下,没想到小梁跳起脚,右胳膊夸张地上扬到90度,然后把碗摔到地上砸个稀吧烂,我一哆嗦,这豪放的姿态,除了二愣子也没谁了,小梁说这街上最豪放的仔李白住没住过不知道,但最抠门的魏征据说住过。

    他示意我也把碗摔烂了,以展示哥们的江湖豪气,并说这是这家酒店的经营模式,你看看,这满地的碎碗渣子就是这么来的。

    我拿出一张手巾纸把碗包好,放进手提袋中。好好的碗,回家可以给猫当喂食的碗,省得买了,钱就是这么省下来的,惹得围观的人赞叹:这么抠门,难怪有酒有肉。

    人生最难把控的就是不随大流。

    大唐不夜城红红绿绿的,让人好不眼好缭乱。

    小梁认定我个是西行的慈禧太后,一个劲地带我去品西安的风味,第一站当仁不让是老孙家的泡馍。

    本来嘛,我对老孙家的泡馍,充满了黎明前的那种说不出来的期待。虽然是南方人,但也吃过各地的馍。

    这种用面做出来的东西,南北差异实在太大。

    以淮河为分界线,越往南走,馍越软,极至的终结点在钱塘江畔的桐庐,那温软的馍用酒酿发酵,可能还用了上好的红曲,孔洞大如鱼眼蜂窝,中间夹上苏式红烧肉,那种全身心浸透着的美味,很难描摹。

    到了淮河亳州一带,是馍的分水岭,当地的馍坚硬瓷实,要一层层撕开吃,如果一口咬下去,牙基本废了。

    而吃之前洗手也很有讲究,一般是客人先洗,洗完的水老人洗,老人洗完是孩子洗,孩子洗完才是主人洗,最后是女人洗,用到最最后,水黑得像淡墨,我以为会倒掉,对不起你想多了,还得留着洗别的。

    缺水,没有好水质,可能种出来的麦子与揉面的水,都含着坚硬的坏脾气,一种与环境永不妥协的钢钢气质。

    到徐州一带,馍被称为锅盔了,它基本是孟姜女时代的标配,因水份太少,久储不坏。

    这正是老孙家的馍,当然比前几种更加硬气,一如秦腔的高亢,我几乎是踩着秦腔的鼓点,两脚用力着地,把全身的劲挪移到两双手指间,再用暗力把它们掰开,再弄成一丁点的小不点,一点点把空碗充实,这是手指承受力到了极限,小梁说可以了。

    当一只硕大无朋的碗,被一双饱经风霜的手给夸张地端上来后,我没有了一点想吃的欲望,在那个清淅地印出我脸庞的一轮油花的圆碗中,终于明白了一个颠簸不破的道理:

    凡是著名的小吃,都是沾满了动物的脂肪,北京烤鸭如此,天津的狗不理如此,云南米线如此,西京老孙家泡馍更是如此。

    饥饿的历史贯穿着五千年华夏文明史。

    我还是决定去一趟华清池。

    兵马俑以前就看过,估计几千年来的姿态不会太多的变化,而《长恨歌》是新弄的品种,是不是很值得我花时间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