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冢不过是方圆千丈大小的洞窟,比之其他险地要小上很多,但危险更甚。

    凹凸不平的山壁上,凡是凸出的山棱上总会挑着一朵朱炎,放眼望去,不大的洞窟内,点了大大小小数百躲朱炎,洞窟亮的通透。.

    人影在洞窟内随着朱炎的火光摇曳摆动,只是现在,人们无心去观赏天华朱炎的火光。

    “公子!”

    没人有喜欢看一场活剐的场景,秦云,天命,还剩下一人乌龙,三人,在光剑的领域中,上演了一场活生生的修罗地狱图。

    “每一次都能欣赏活人被剐的场景,这恐怕是我千万年来唯一可消遣的事了。”

    夜歌听到莫名存在的话,白色的脸蛋上添了一些暗色,阴沉了些,不是很好看。但想到他杀圣人如屠狗般容易,她实在提不起勇气去做无意义的辩驳。

    目光转向秦云,长剑落在洞窟的中央,除了能够发出光亮外,看起来并无其他令人在意的特别之处,谁能想到,这样一件法宝能剐了圣人,绞碎圣人的魂魄。

    地面上斑驳的剑痕,墙壁下散落的岩石,甚至可以怀疑,原本的剑冢并没有现在这么大。

    “啊!”秦云的灵魂受创,神识有些朦胧,惨叫声传进他的耳朵,让他有了些许清醒。

    前面不远处,天命在前,乌龙在后,两人苦苦支撑着飞来的剑刃,身上一片片血肉飞起,滴答滴答的声音瞒不过洞窟里的任何人,两人的承受能力到了极限,再也走不动半步。

    “兴许只有你能做到了!这机会还是让你罢,那把仙器我也不要了,只要能走出这里就是幸事。”

    天命原本颇为标致的脸型变得极为扭曲,双目挤成了两条缝隙,剑眉缩成一团,上下银牙因为疼痛而咬在一起。脸部突兀的多出好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

    秦云没有说话,他的脚步也未曾停下,通往光剑的百多丈距离并不黑暗。在他看来又无比遥远。

    飞出的剑刃毫不留情的剐在秦云身上,一道道剑痕深可见骨,最要命的是,每一道剑刃伤害最多的还是他的三魂七魄。若能看见,他此刻的魂魄亦是伤痕累累。

    他唯一能依靠的便是轮回之道的修复,这也仅是暂时的,后面,他只能靠自己的意志。

    扑哧……金色的血花飞溅。夜歌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手上还有沾染的血液,心疼的要命。

    “有没有机会退出来,这样下去,他会没命的。”

    夜歌终于忍不住向莫名存在求助,双目直直地盯着它,不问出个答案来,根本不会罢休。

    莫名存在若影若现。白色的身体在天华朱炎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像迷州出产的潇湘水晶。能在不同的光芒下,闪烁着不同的光泽,世界上没有其他宝石能与其相媲美。

    听说潇湘水晶是仙女死后的肌体所化,本来就是美得不可方物的存在,死后依然化作最美的东西,潇湘湖因此而得名。因为潇湘水晶,许多女子都远拜在潇湘湖门下。

    只是。这样美丽的比喻出现在一个拿杀圣当做游戏的莫名存在身上,实在有欠妥当。夜歌也不知自己为何有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