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个儿热热闹闹了一宿。

    今天残倦难褪。

    一直到日上三竿,潇水城才懒散醒来。

    街上三三两两有了行人,街边的铺子也就拆下了门板,开门迎客。

    在东城,潇水最好的首饰铺——福祥记也迎来了第一单生意。

    只可惜,不怎么顺利。

    “这根钗子前天作价百两,今天怎么就要一百五十两?!”

    “这位郎君,今儿是什么日子啊?酒神祭!这吃穿用度哪样东西不涨价啊?便连对面楼的窑姐儿都得多要三分脂粉钱。我这不涨?它合适么?”

    宽敞的铺子里珠光宝气,掌柜的笑脸迎人,嘴里却是连串儿的反问噎得张易还不上话来。

    游侠儿紧紧攥着根珠玉钗子,像握着把刀子。

    掌柜的笑脸依旧。

    “这样,客人您明天来买,明天一百两。”

    这话纯属敷衍人了。

    潇水的习俗,在酒神祭的第二夜,男女互赠信物。

    过了今夜,这钗子再如何便宜,对张易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只要今天买。”

    掌柜的脸上不见诧异,早有话备着。

    “罢了罢了,我看你呀也是诚心想买。”

    取出另一根钗子。

    “这根钗子,同样一等一的手艺,就是材质逊上半筹,一百两便宜卖于你吧。”

    他笑呵呵嘴上说着“便宜”,可衣袍下却缓缓翘出了一条尾巴,棕黄色毛发蓬松,在身后慢悠悠摇晃。

    稀奇的是,铺子里,无论是张易还是其他店员,都对这条尾巴视而不见,或者说,明明看见了却不以为意,好像做买卖的本该就有这么一条狐狸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