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祥宁显然是动用了这个歪脑筋。”陆岑远一笑,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伪造安希的迟到、缺勤记录……”

    陆岑远一条一条列出手上的证据。

    最后,无疑是以安希的胜诉而告终。

    等到安希他们从法院出来的时候,记者已经拿着长枪短炮在外面等着呢。

    陆岑远谢绝了记者采访,把话筒递给了安希。

    “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安希是最坚强的,也是最不容易的。所以这件事情,让她来说。”

    安希拿了话筒的时候,哭了。静涵拍拍着安希的肩膀,算是鼓励。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关注,但是如果没有大家,安希能不能站在这里,能不能打这场官司都是未知数。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不容易,陆律师不容易,陈小姐也不容易。但是我们赢了,就是最好的回报吧。”

    “只是安小姐的事情并非偶然,但是安小姐是第一个敢站出来说话的人。安小姐,我替新时代奋斗中的年轻人谢谢你。”

    这一幕,被永远定格在镜头前。然而,此时的陆岑远已经拉着静涵溜出了镜头之外。

    “不喜欢成为焦点?还是不习惯?”

    陆岑远看着静涵跑得气喘吁吁,拉着她停下来歇一歇。

    回家的路上,又有一个好消息。

    静涵原来的事务所,发了通告,说之前的假账与静涵并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