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习习,城市的夜空哪怕是凉爽的日子,也透着一股子蠢蠢欲动的燥热,让人难以静下心来。

    行走在树叶婆娑的街道,上了年月的地砖,围墙,还有那成长的粗壮的树干,积累着伤痕和斑驳,赵安总觉得饭后这样的散步,对于人生来说总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尤其是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人儿时,大的风姿绰约,小的青春靓丽,无论是唐妩还是李清歌都是一等一的姿色,屡屡引人瞩目,作为陪伴她们的男人,总是止不住地生出一种男性虚荣心被满足的感受。

    “这里离雅薇的会所不远,要不一起去那里转转?”唐妩侧过头来问道。

    唐妩询问人时,总会微微张开嘴,侧着头的时候,头发就会顺着脸颊滑了下来,总给人一种她是十分专注而慎重在意被询问的人的意见一般,往往却因为这种姿态,让人难以反对她的建议。

    赵安刚点头,李清歌就昂着头说道:“我就知道他根本没事干,也不急着回家。爸回来了,谁想呆在家里啊?真是荒唐,在外边当领导还当不够吗?回家还是那副样子,烦。”

    “怎么说话的,没大没小。”唐妩严肃地瞪了李清歌一眼,“我不是和你说过吗,人都是受环境影响的,你爸的位置决定了他必须保持这种姿态,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这种姿态就成了他生活和表现的一部分,这也是习惯,不知不觉地就会保持下去……我不是让你记得每天读一读传统经典著作,你呢,不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就是因为没有养成习惯。”

    “我不喜欢读那种啊,语文的古文就已经背的够多了……赵安喜欢,赵安有这种习惯。”李清歌连忙把话题转到赵安身上去,她在赵安房间里看到过很多诸如《古文观止》之类的书。

    “现在也读的少了,毕竟有这么多高考科目,如果想读书了,优先会看看复习资料和参考书之类的。”赵安看到唐妩的眼神落在他身上,连忙说道。

    唐妩赞赏地点了点头,“了解和学习古人的一些思想上的闪光点,是培养一个人的内涵和气质的途径。我就是觉得清清身上戾气太重,希望她能被古人端正温和的言行举止影响从而改变一些。”

    “我身上有戾气?”李清歌打量着自己,虽然还是穿着那套道服就出门了,但是怎么看都是个青春美少女,哪里能和戾气沾边?

    赵安强忍着笑没有点头附和唐妩,李清歌就是一浑身都洋溢着暴力气息的小妞,喜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和表达自己,说她戾气太重,并不算说错。

    “难道我说错了吗?”唐妩不满,然后又拉了拉赵安的胳膊,“你看,赵安身上就有同龄人少有的儒雅温和。”

    不得不说,作为一种动物,个体之间的肢体触碰永远有着本能的生物特征意义,人与人之间的肢体接触,有着太多的意味。就像唐妩这样碰了碰赵安,让赵安意识到,唐妩对他的态度并不只是客套了,而真的存在着一种认可和欣赏,愿意和他有更多的接触,并不介意彼此间更亲近些。

    像唐妩这种女人,并不是那种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和谁都勾肩搭背借以经营人脉的货,唐妩的交际手腕不需要那些做作,所以她对他人的触碰,更多的是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一种信息。

    “他儒雅温和?”李清歌觉得自己就像只兔子,时不时地要蹦跶几下表达自己的惊奇,妈妈居然会这么形容赵安,自己眼里的流氓,在妈妈眼里居然是儒雅温和?难道儒雅温和的标准就是赵安这样?那马世龙那样的,岂不也能算谦谦君子了?

    “能够成为朋友,说明赵安身上总有值得你欣赏的地方,吸引你的地方。所以你要客观地看待他人身上的优缺点,不应该凭着自己的主观感受去扩大对方的优点和缺点。”唐妩习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李清歌交流,她是说给李清歌听的,也是说过赵安听的,赵安很优秀,唐妩觉得自己说的话,他能听的进去。

    “他有吸引我的地方?”李清歌真的蹦了起来,气鼓鼓地加快脚步往前走,“我讨厌他,赵安是我最讨厌的人!”

    唐妩不禁莞尔一笑,转过头来看了一眼赵安,却发现他的笑容和自己差不多的味道,仿佛也只是看到一个小孩子装模作样,了然于胸中透着包容。

    通常来说,恋爱中的双方,男孩子比女孩子年纪大一些更合适,同龄人总是有太多争执和互不相让,而女孩子却是最需要包容和宠溺的生物,年长的男孩子往往更能够容忍女孩子的任性和胡闹。

    男人很多时候觉得女孩子的一些行为不可理喻,难以理解,而事实上对于女孩子来说,被男朋友允许自己胡闹和任性是幸福和甜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一个十分显著的事实,许多男人却需要逐渐的成长起来才明白这个道理,才懂得去理解她的那份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