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圣火出版社,原本是上官小宝跟几个朋友创建的公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利益的分歧,曾经的朋友早已反目。

    现在的圣火出版社,被新创业出版公司并购,其他股东全部套现股份出局,创始股东只有上官小宝继续保留10%的股权,并继续担任圣火出版社的总经理。母公司保证,新创业出版社不会插手漫画出版,旗下所有的漫画业务都会由圣火出版社来经营。

    而新创业出版公司给圣火出版社,足够的独立经营权,除了派遣财务人员之外,并不插手其他方面的管理。

    所以,在上官小宝看来,多了一个控股股东未必是一件坏事。

    母公司新创业出版社,不仅仅提供了资金和渠道的支持,而且,还将《斗破苍穹》的漫画改编版权,授予圣火出版社。

    要知道,《斗破苍穹》在香港当地的总销量就已经超过200万本,平均每集销量逼近3万。这样畅销的小说版权,不知道多少漫画公司和影视公司眼馋,想要购买改编版权。

    但新创业出版公司一直没有把改编版权授权出去,现在把漫画版权授权给圣火出版社,这样的帮助,可以说比注入几百万资金更有作用。

    漫画公司最重要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旗下的漫画是否畅销。

    事实上,圣火出版社当前也只有《李小龙》一部畅销作品,剩下的都是赔钱货,所以,在漫画市场竞争不过黄玉郎的玉郎出版社。

    “林老板,你看……这是马荣成和牛佬联手画的《斗破苍穹》,您看是否达到您的要求!”上官小宝把稿子递给林棋过目。

    至于,马荣成和牛佬大气都不敢喘,低着头只敢看桌子,额头上都冒出豆大的汗珠。

    现在的马荣成和牛佬,可不是漫画行业的大佬。马荣成的代表作《中华英雄》、《风云》未出炉,而牛佬也没有靠《古惑仔》漫画扬名立万。

    这两人虽然有一定的水平,但都没有成长起来,也只有林棋敢直接让两人担纲《斗破苍穹》漫画的主笔。

    由于《斗破苍穹》漫画的开头,林棋是提供未来网络版漫画。

    后来的《斗破苍穹》不仅仅小说大红大紫,成为现象级的作品。而且,改编的漫画,也是单集销二三十十万本,网络版点击数亿计的大作。

    水平在未来不算是顶尖,但由于简洁而成熟的画风,直接比80年代的漫画时髦值要高出一大截。

    漫画行业的画风,一直在演变,除了因为技术的进步,创作从纸笔,逐渐发展到在电脑上创作。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更新的风格。

    当然了,未来的漫画创作都以电脑创作为主,主要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而已。用传统的纸张和笔墨创作的漫画家,只要有具体的漫画作为参照,很快就能模仿这种画风。

    就像港漫,一开始是《李小龙》的画风渐渐开始变得写实,打斗越来越具备冲击力。但是,《龙虎门》模仿其画风,很快就推陈出新。到了《中华英雄》,就进一步在其画风的基础上,又有了突破和进步。

    由于香港市场就这么大,某种画风一红,大家都互相模仿,于是,后来的港漫风格都严重同质化。

    不同漫画公司和漫画家的作品,都有鲜明的“港漫”特征。只要说是港漫,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出是什么样的画风。

    林棋提供的《斗破苍穹》,线条更简洁,有一部分后来日本漫画行业的风格。但由于中国漫画行业,又不不可避免的具备一些自身的行业特征,比如,后来的中国黑白漫画也是卖不出去的,都是要上色,绘制成彩色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