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色的可爱信封上,被用漂亮的楷体写着一句话。

    “大哥哥,要记得遵守约定哦。”

    然后旁边还惟妙惟肖的用铅笔画了一个小女孩,一个把食指伸到嘴巴里,嘴角还挂着口水的小女孩。

    画的极其逼真,一眼就能让人认出这人是谁。

    忆莎小声问道,“这就是,那个殷家的茜儿?”

    “是啊。”

    夏新苦笑。

    他曾经把所有事都跟忆莎说过。

    “她曾经给我个分别礼,就是那个药,说如果不用就留作纪念,但如果我用了,就得为她做一件事,因为是很珍贵的药,当时以为是开玩笑,现在看起来她是认真的,让我履行约定来了。”

    不过夏新还是很感谢对方,如果不是那个药强大的疗伤能力,现在恐怕已经见不到夏婠婠了。

    忆莎忍不住长长舒了口气道,“我猜也是这样。”

    果然,该来的还是逃避不了。

    她一直想劝夏新别去什么世外净土,就算自己不需要彼岸花也无所谓,女人能有多少年青春,活个20年够本了,就算疼痛,她也能忍耐,她很不希望夏新为她冒险。

    可是现在,人家邀请函都发过来了,还是夏新没有办法拒绝,自己“答应”过的邀请,忆莎马上就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了。

    她刚刚其实坐在那考虑了很久,她甚至想过烧掉这信,但躲的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妥协。

    因为她觉得那茜儿……应该是早有所图,从她把东西给夏新,让夏新答应她的一个条件,从那时候起,她应该就计划好了,这事躲不了!

    夏新只是看了眼信封,就把信放到了茶几上,管自己吃鸡腿了。

    忆莎撅了撅嘴道,“好了,打开吧,迟早的事。”

    “别急嘛,等我吃完。”

    夏新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当着忆莎的面打开,因为忆莎反对他再冒险,忆莎一直认为他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普通点,平安点,这就是忆莎的追求。

    这其实也是夏新的追求,只是,大多时候生活都并不是那么如意。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