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语冰不时低头询问她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她就低声告诉他。
菜市场里充满脚步声、鸡鸣声还有摊主聊天的声音,以及手机外放的吵闹音乐,以前的林淇艳断然是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倒不是说厌恶,她当然不可能厌恶菜市场,只是她不知道来干嘛,她不会挑菜,分不出来好坏,只会挑一堆打包买走,被人坑了也不知道。
但是和沈语冰一起来的时候,她就能够仔细的分辨这些蔬菜到底有什么不同,她让沈语冰给她讲,沈语冰就慢慢的讲,她凝视他的侧脸,菜市场顶棚上昏暗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却有种烛光幽幽的感觉,好像这里只有他们两人而已。她其实也没听到沈语冰到底在说些什么,只是心口有种欢乐才跃动着。
回到民宿后沈语冰真的给她做,从前台借了菜板和刀具,民宿中有电磁炉和锅,她是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女明星,就算心悦也不会帮沈语冰打下手,她撑着桌子跳了上来,坐在边上笑意盈盈的凝视着沈语冰。洗手池在她的一侧,她低头可以看见他洗菜的动作,神情十分专注。
这真的是十分具有生活气息的场景。沈语冰用水认真冲洗着青菜,水龙头开的大了些,水就喷溅到林淇艳的腿上,她穿的是吊带裙,现在坐在高高的桌台上,裙摆拉到大腿中间的高度,露出丰满的大腿下侧、精致的膝盖,还有莹白如玉的小腿。她的大腿纤细但又不失肉感的丰满,这不是一味健身能够达到的体型,是天生的基因,老天真的给她一副堪比艺术品的骨架。
他的思绪不自觉的飘走,然后他迅速又收了回来,他怎么可以看着这个女人的四肢就开始发呆。这不是君子所为,简直像一个禽兽,他的脸上难得浮现出红晕,赶紧把菜洗干净后放砧板上开始切菜。只是余光中总会跃入一段葱白色的肌体,细腻如同仔细打发的奶油。甚至连毛孔都没有,自带一段耀眼的白光。仿佛上好的绸缎一般光滑。
他竟然盯着自己的腿看了两秒,然后才收回眼神,他以为自己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但实际上他的微表情全部落入自己的眼底。林淇艳有些脸红心跳,似乎被他的目光灼伤,但另一方面笑容越发肆意张扬,好像他与她的较量中甘拜下风,她一时起了贼心,屈起腿部用膝盖去顶他的下巴。
骨骼与骨骼碰撞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嘭声。沈语冰嘶了一声,抬头看向林淇艳,林淇艳漆黑如玉的眼神带着调笑凝视他,脸上□□裸的写了自己就是故意。沈语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黝黑的眼神又深深的凝视她。来吧,目光在炽热些,干脆将她生吞活剥。林淇艳挑衅的望着他。是他先主动表白,主动牵他的手,或许后续一条龙都应该由他主动完成。
如果他可以化成虎豹,那她愿意即刻被她吞噬,最好连皮肉都不要剩下,把她嚼的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一口一口,全部都吃净。
“别闹,淇艳。”他无奈的笑了。这神情似是把她当成长不大的小女孩,若是以前沈语冰敢这么看她,只怕她当场就要翻脸,认为他这种神态动作是对她□□裸的鄙视。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她觉得无比受用。她希望他能够宠她宠的更厉害,最好被他宠到不能自理,她愿意在欢爱时把所有的主动权都交付给他。这种全心全意对另一人的依附中还是带着无法言语的乐趣。
沈语冰做的饭很简单,清蒸鲤鱼,番茄鸡蛋汤,又做了一个葱油饼,之后他下楼还器具,她就在卧室里继续等他,今天因为民宿房间非常充足,所以两个人各订了一间。沈语冰开两间的时候她心里有过怨言,但最后没有阻拦他,只是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操作。沈语冰有一会儿没有上来。
林淇艳转头打量这个房间,他的行李箱大喇喇的摊在地上,她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仿佛着了魔一样慢腾腾的走了过去,低头看他到底带了什么东西来。他带了几件白衬衫,她展开,白衬衫虽是最普通的基础款,但这些衣服剪裁流畅质地又好,一看也价格不菲,林淇艳把衬衫抱在怀里,低头又嗅了嗅衬衫领口上的味道。
还是茶香。
沈语冰是内地穿白衬衫最好看的男星,白衬衫虽然基础,但最挑人的身材,沈语冰四肢修长,身高挺拔,而且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极其适合。她想起来沈语冰穿白衬衫时候的模样,英俊又光风霁月,嘴角带起一丝浅笑,仿佛踏月而来。她想起拥抱时候她的手曾经环过他的腰,一个男人可以拥有这样细的腰实属难得。
她也不知道自己抱着他的衣服发呆多久,就好像他此时此刻正贴着自己拥抱一般。这时门响了一下,林淇艳赶紧把衣服一叠,放到行李箱中,然后站起来。
沈语冰推门走了进来,看到她正站在大厅中,赤着脚,裙子松松垮垮的贴在身上,露出洁白的胳膊和腿,还有俊俏的蝴蝶锁骨。裙子的颜色仿佛暗夜在流动,而漆黑的夜色就是最暧昧的利器,有了黑夜的衬托,什么都可能发生。男人心口一滞,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殆尽。
他当然知道她美,他无时无刻不清楚的意识到她拥有摧枯拉朽的美貌,她的美丽惊艳而又锋利,仿佛一把匕首可以直戳人的心脏。她的美貌可以令人为之生,为之死。她不能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赤着双足,双眼微睁的望着他,仿佛她根本没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不能用这样娇憨的神情去引诱别人,这是伊甸园中夏娃最邪恶的过错。
他的胸口又开始燃烧,跳跃,他不得不压下来这种悸动的感觉,逃也似的回到厨房,看到空空如也的灶台,才忽然想起来饭已经做好,那他还得回到客厅,或许这时候他可以提醒一下林淇艳,她应该赶紧披上外套,把裙摆整理干净。他吸一口气,拧开水龙头,冲了脸,冰凉的水没有浇灭他心底的躁动,反而让埋藏在心底的巨兽越发狰狞而凶猛。
他们坐在对面,就好像第一次合作拍《初恋》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大火,和剧组一样吃家常菜。她觉得他脸好看,就一直凝视他,偶尔还伸腿去踢他的小腿。他瞪一眼她,她就咯咯笑。
“你在想什么?”沈语冰的话打断她的回忆。她凝视他的脸,觉得和十五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比起女明星来说,男明星更容易衰老,但是沈语冰看上去却依然年轻,岁月给他的馈赠是更强的阅历和气场.
“我只是觉得可惜。你现在比你息影的时候还有魅力,可惜观众却看不到了。”人的魅力要经历来沉淀,这时候的沈语冰比以前更加从容,只可惜当他三十岁出头刚沉淀出这种气质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息影。“你现在一定比当年更会表演,真的不考虑回来继续拍戏吗?大家都很像看你演戏,你应该来给年青一代的演员们展示一下到底什么叫做表演,什么叫做演技。”
更重要的是,我也想和你合作。
菜市场里充满脚步声、鸡鸣声还有摊主聊天的声音,以及手机外放的吵闹音乐,以前的林淇艳断然是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倒不是说厌恶,她当然不可能厌恶菜市场,只是她不知道来干嘛,她不会挑菜,分不出来好坏,只会挑一堆打包买走,被人坑了也不知道。
但是和沈语冰一起来的时候,她就能够仔细的分辨这些蔬菜到底有什么不同,她让沈语冰给她讲,沈语冰就慢慢的讲,她凝视他的侧脸,菜市场顶棚上昏暗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却有种烛光幽幽的感觉,好像这里只有他们两人而已。她其实也没听到沈语冰到底在说些什么,只是心口有种欢乐才跃动着。
回到民宿后沈语冰真的给她做,从前台借了菜板和刀具,民宿中有电磁炉和锅,她是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女明星,就算心悦也不会帮沈语冰打下手,她撑着桌子跳了上来,坐在边上笑意盈盈的凝视着沈语冰。洗手池在她的一侧,她低头可以看见他洗菜的动作,神情十分专注。
这真的是十分具有生活气息的场景。沈语冰用水认真冲洗着青菜,水龙头开的大了些,水就喷溅到林淇艳的腿上,她穿的是吊带裙,现在坐在高高的桌台上,裙摆拉到大腿中间的高度,露出丰满的大腿下侧、精致的膝盖,还有莹白如玉的小腿。她的大腿纤细但又不失肉感的丰满,这不是一味健身能够达到的体型,是天生的基因,老天真的给她一副堪比艺术品的骨架。
他的思绪不自觉的飘走,然后他迅速又收了回来,他怎么可以看着这个女人的四肢就开始发呆。这不是君子所为,简直像一个禽兽,他的脸上难得浮现出红晕,赶紧把菜洗干净后放砧板上开始切菜。只是余光中总会跃入一段葱白色的肌体,细腻如同仔细打发的奶油。甚至连毛孔都没有,自带一段耀眼的白光。仿佛上好的绸缎一般光滑。
他竟然盯着自己的腿看了两秒,然后才收回眼神,他以为自己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但实际上他的微表情全部落入自己的眼底。林淇艳有些脸红心跳,似乎被他的目光灼伤,但另一方面笑容越发肆意张扬,好像他与她的较量中甘拜下风,她一时起了贼心,屈起腿部用膝盖去顶他的下巴。
骨骼与骨骼碰撞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嘭声。沈语冰嘶了一声,抬头看向林淇艳,林淇艳漆黑如玉的眼神带着调笑凝视他,脸上□□裸的写了自己就是故意。沈语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黝黑的眼神又深深的凝视她。来吧,目光在炽热些,干脆将她生吞活剥。林淇艳挑衅的望着他。是他先主动表白,主动牵他的手,或许后续一条龙都应该由他主动完成。
如果他可以化成虎豹,那她愿意即刻被她吞噬,最好连皮肉都不要剩下,把她嚼的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一口一口,全部都吃净。
“别闹,淇艳。”他无奈的笑了。这神情似是把她当成长不大的小女孩,若是以前沈语冰敢这么看她,只怕她当场就要翻脸,认为他这种神态动作是对她□□裸的鄙视。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她觉得无比受用。她希望他能够宠她宠的更厉害,最好被他宠到不能自理,她愿意在欢爱时把所有的主动权都交付给他。这种全心全意对另一人的依附中还是带着无法言语的乐趣。
沈语冰做的饭很简单,清蒸鲤鱼,番茄鸡蛋汤,又做了一个葱油饼,之后他下楼还器具,她就在卧室里继续等他,今天因为民宿房间非常充足,所以两个人各订了一间。沈语冰开两间的时候她心里有过怨言,但最后没有阻拦他,只是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操作。沈语冰有一会儿没有上来。
林淇艳转头打量这个房间,他的行李箱大喇喇的摊在地上,她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仿佛着了魔一样慢腾腾的走了过去,低头看他到底带了什么东西来。他带了几件白衬衫,她展开,白衬衫虽是最普通的基础款,但这些衣服剪裁流畅质地又好,一看也价格不菲,林淇艳把衬衫抱在怀里,低头又嗅了嗅衬衫领口上的味道。
还是茶香。
沈语冰是内地穿白衬衫最好看的男星,白衬衫虽然基础,但最挑人的身材,沈语冰四肢修长,身高挺拔,而且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极其适合。她想起来沈语冰穿白衬衫时候的模样,英俊又光风霁月,嘴角带起一丝浅笑,仿佛踏月而来。她想起拥抱时候她的手曾经环过他的腰,一个男人可以拥有这样细的腰实属难得。
她也不知道自己抱着他的衣服发呆多久,就好像他此时此刻正贴着自己拥抱一般。这时门响了一下,林淇艳赶紧把衣服一叠,放到行李箱中,然后站起来。
沈语冰推门走了进来,看到她正站在大厅中,赤着脚,裙子松松垮垮的贴在身上,露出洁白的胳膊和腿,还有俊俏的蝴蝶锁骨。裙子的颜色仿佛暗夜在流动,而漆黑的夜色就是最暧昧的利器,有了黑夜的衬托,什么都可能发生。男人心口一滞,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殆尽。
他当然知道她美,他无时无刻不清楚的意识到她拥有摧枯拉朽的美貌,她的美丽惊艳而又锋利,仿佛一把匕首可以直戳人的心脏。她的美貌可以令人为之生,为之死。她不能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赤着双足,双眼微睁的望着他,仿佛她根本没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不能用这样娇憨的神情去引诱别人,这是伊甸园中夏娃最邪恶的过错。
他的胸口又开始燃烧,跳跃,他不得不压下来这种悸动的感觉,逃也似的回到厨房,看到空空如也的灶台,才忽然想起来饭已经做好,那他还得回到客厅,或许这时候他可以提醒一下林淇艳,她应该赶紧披上外套,把裙摆整理干净。他吸一口气,拧开水龙头,冲了脸,冰凉的水没有浇灭他心底的躁动,反而让埋藏在心底的巨兽越发狰狞而凶猛。
他们坐在对面,就好像第一次合作拍《初恋》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大火,和剧组一样吃家常菜。她觉得他脸好看,就一直凝视他,偶尔还伸腿去踢他的小腿。他瞪一眼她,她就咯咯笑。
“你在想什么?”沈语冰的话打断她的回忆。她凝视他的脸,觉得和十五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比起女明星来说,男明星更容易衰老,但是沈语冰看上去却依然年轻,岁月给他的馈赠是更强的阅历和气场.
“我只是觉得可惜。你现在比你息影的时候还有魅力,可惜观众却看不到了。”人的魅力要经历来沉淀,这时候的沈语冰比以前更加从容,只可惜当他三十岁出头刚沉淀出这种气质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息影。“你现在一定比当年更会表演,真的不考虑回来继续拍戏吗?大家都很像看你演戏,你应该来给年青一代的演员们展示一下到底什么叫做表演,什么叫做演技。”
更重要的是,我也想和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