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衙署怎么称呼,袁卿帮朕参详一下。”

    “是称为通判署,还是称为判官署?”

    听到皇帝的询问,袁可立这个做过推官又了解地方实际事务的大臣,想都不想就否决了通判署和判官署的称呼,说道:

    “通判、判官是有个判字,但他们并不负责审判。而是和同知一起负责清军、巡捕、屯田、水利等事,各府所掌不同。”

    “只有推官,才是理刑名、赞计典。既要负责审判案件,也参与对官吏三年考绩的大计之典,具有提刑按察职责。”

    “臣以为应该称为推官署,不必由通判、判官执掌。”

    朱由检摇了摇头,说道:

    “州中不设推官,当由判官负责。”

    “而且通判在前宋和知州一起签押公文,朕打算明确通判的副署权,让通判审核地方公文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只有通过副署的公文,才有法律效力。”

    “所以这个衙署需要由通判执掌,不能让地方将它当成摆设。”

    这是增加三法司权力的大好事,袁可立负责三法司改制,当然不能拒绝。

    所以他想了一下,觉得称为推官署级别低了点,模仿省级称为提刑按察署的话,又不能明确涵盖法庭职责,而且容易和省级混淆。

    不过让他将这个衙署定为通判署、把推官明确为通判属官,他这个做过推官的心有不甘。想着法庭要独立审判的事情,说道:

    “大理寺古称廷尉,负责司法审判。”

    “臣以为可以称为廷尉署,注重法庭职责。”

    “推官执掌法庭独立审判,并且在通判前往知府衙门签押公文时,负责廷尉署事务。”

    这样一来,推官和通判就可以一同称为主官,而非沦为佐贰。两者的迁转情况,可谓完全不同。

    这里面有些私心,但是也更恰当。朱由检点头认可,说道:

    “善!”

    “以后各府和直隶州设立廷尉署,府廷尉署由正六品通判和正七品推官负责,直隶州廷尉署由从七品判官负责。”

    “廷尉署下辖提刑科、按察科、法庭,负责人暂定为正八品,作为下属官员。”

    “这件事先在北直隶试行,然后看情况决定是否推广到南直隶,以及十三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