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骑脸输出的君和律师事务所!(1/2)
第169章骑脸输出的君和律师事务所!
龙昌东和杨阁赞这起案子思绪纷纷的时候,汤君和显然对于这起案子并没有丝毫的担心。
因为在5年前他就已经轻松拿捏了沈煜一次,现在5年过后他已经离开了红圈所自立门户并且在京州市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怎么可能会害怕一个5年之间都一直在阴暗角落里面苟且偷生的小牛马?
在从光明区区委大院龙昌东的办公室离开之后,汤君和就直接开始针对沈煜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发言作出了回应。
【各位关注着313师大附中梧桐礼堂瞬移墙体骸骨案的网友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汤君和,我知道只有真正关注法律层面的人,或许都比较熟悉,而其他只是偶然关注案件的朋友对我很是陌生,并且在上一场某某律师打赢了228昆海镇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杀案之后的相关舆论引导,彻底把我塑造成了反派的形象!
首先这一点我要先对那些负责剪辑我和在网络上传播我相关个人信息的那些营销号,自媒体警告一下,如果你们现在不立马下架你们的视频和相关的文案,我会给你们所有人立马发律师函!
因为你们那些东西彻底侵害到了我的肖像权以及我的名誉权!
当然了,这些只是我今天发文的前提,实际上今天我们律师事务所发文主要是为了告诉大家最近引起巨大社会关注的313师大附中梧桐礼堂水泥墙体骸骨案将由我方正式担任被告辩护!
我知道,许许多多的网民朋友们都认为在10年前实行霸凌,并且将受害者埋进了水泥墙体里面的这些人是十恶不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有人认为可以直接枪毙他们!
但是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民众权益的基地和根本,任何不公的事情都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所以我不建议大家在这里通过网络暴力的形式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网络造谣和网络暴力,否则我方也将会依法对在网络上进行造谣的人进行法律方面的追责和处理!
另外我也不建议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关于本案中的刑事责任界定,大家现在普遍都认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以及校园霸凌方面造成的故意伤害罪,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这起案子发生在10年前,10年前的我帮当事人年龄尚处在十二三岁,是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说大家期望于前不久刚刚补充的恶意补足年龄调理的话,我可以告诉大家,根本就不用想着用这样的方式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惩处,因为法律讲究的是从今间从旧原则,新法是处置不了犯了旧法的人的,所以说我给沈煜个人律师事务所以及各位关注着本案的网民朋友们一个建议,与其在这里网络上不断的声讨我方当事人,不如去劝一下原告和原告代理律师尽量在法庭之上诉求相应的经济赔偿,这个反倒更合理一些!
另外手动艾特沈煜个人律师事务所,我也希望见到咱们的沈煜律师能够在这一次案子里面有特别的表现哟,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毕竟我也想看看曾经被我踩在脚下的家伙究竟有什么变化!!】
君和律师事务所的律所公告出栏的那一刻,顿时引起了网络上山呼海啸的扑面而来。
“我操,这个汤君和tmd也太屌了吧,现在这件案子这么敏感,处在社会舆论的巅峰,这个逼居然直接跳出来骑脸嘲讽咱们所有关注着这件案子的网友?甚至tmd还要给我们发律师函,你怎么敢的呀?畜生东西,老子今天就骂你了,你能怎么滴?”
“就是啊,这个杂穗儿为了钱tmd什么案子都接,这明明是那5个畜生对受害者实施校园霸凌,并且将其埋在了水泥墙体里面,明明是加害者,现在他们君和律师事务所出来保护这些犯罪者,他们竟然还在网络上起点说出芬特蹦迪,这样的律师事务所究竟是怎么做到在京州市排名前列的呀?”
“就是你妈个牛马罢了,你他妈当年在5年前的案子上被刺沈煜律师人家自媒体和营销号剪辑怎么剪辑你还是给你一个崽种面子,还他妈侵犯你肖像权和名誉权,你有你妈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你个背刺的杂种,就知道在那你赚那些不干不净的钱,在法律边缘有责,我看你能挑多久,这一次沈煜律师非得把你个狗东西给弄到牢里面去,做上个几十年,操你妈的啥比东西!”
“我原来一直都以为律师就算再坏也应该有点底线,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看了君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告之后,我对律师这个行业又有了一点更深的认知,那就是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金钱没有任何其他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能够约束他们,在他们的眼里,只要这届案子能够赚钱,什么案子都可以打,不管他究竟是不是违背了所有人所期待的法律公平正义的意愿,只要能让他们赚到钱,哪怕是让他们把法律翻来覆去的到饬,他们都不会有任何怨言的……”
“原来我还准备大学毕业之后到君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在我实习你mlgb,我直接把我的offer给撕了,老子这就是考法院和检察院,我非得把君喝律师事务所给查个底朝天,我倒要看看这个汤君和tmd有多牛逼,我就不信一点都查不出来什么意外?tmd竟然帮着犯罪分子这么说话还什么只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怎么的,你他妈10年前都能干出那样的事,还怕现在的网友骂你了?”
“叫你就赶紧叫吧,到时候真的到了庭审现场的时候,被沈煜律师给露头就秒了,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