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听到沈韵说,出手帮助枇杷是出于私心。

    黎宵的脑子里忽然电光火石地闪现三年前的那个元宵节。

    ——远离人烟喧哗的安静河畔。

    ——说话间忽然靠得离枇杷很近的某人。

    那时,黎宵虽然看着枇杷身旁的沈韵感觉有些碍眼,但是没有往其他方面多想。

    应该说,在黎宵自己的眼里,那时的枇杷完全就是小孩子……所以……

    沈韵果然就是个变态吧?!

    居然……居然能对那么小的孩子……

    “就算露出那种表情,也不会显得你自己就有多正直一样。”

    沈韵像是看出了黎宵的想法一般,缓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些许嘲讽的笑容:“说什么想要遵守对兰夫人的承诺,口口声声是为了兰云止,用打赌那种烂借口想要把人从兰云止身边带走的也是表弟你吧?”

    “……”

    “我怎么都没听说表弟什么时候喜欢狗了?”

    见黎宵突然哑了火,沈韵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倒是曾听舅舅说起过,有人小时候钻狗洞溜出去偷玩,结果被流浪狗包抄以一敌三最终惜败的英勇事迹。”

    要不是此刻被铁链锁着,浑身使不上劲,黎宵左右得跳起来跟沈韵拼命。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话这么密?

    “你到底想干什么?”黎宵深呼吸几次,好不容易把火气压下去,耐着性子询问沈韵,“该不会就是专程来看我的笑话的吧?”

    “这倒不是。”沈韵一口否定。

    黎宵闻言先是一怔,心底随即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虽然不太可能,但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出了口:“总不是来放我走的吧?”

    “嗯——”

    沈韵沉吟着,似乎是在考虑对方的这个问题,过了会儿才摇头道:“倒也不是。就是想看看你,毕竟亲戚一场。”

    “……”

    黎宵想骂人了,他也确实骂了出来,他敢打包票,这衰人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给他期待,然后再故意让希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