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

    一群佣兵被吓惨了,鸡飞狗跳,将自己的储物灵戒全部交出来了。

    甚至是有个佣兵,将身上那套破烂的铠甲都脱下来,要献给叶风,结果被叶风一巴掌扇飞了,灰头土脸的跑了。

    片刻后,叶风手中出现了十几个储物灵戒,他神念探查之下,发现里面储存着不少的灵石和发光的兵器。

    看来这群佣兵在这里蹲守了这么多天,洗劫了不少人。

    其实这群佣兵的整体实力是真的不弱,不然也不会在这小镇中横行霸道这么多天。

    只能说,从大荒中历练归来,叶风现在的实力,实在是比之前强大的太多太多了。

    要知道,一个多月前,叶风面对一位半步天武境强者,肯定选择立马绕道走。

    但现在,他一剑,就杀了一个,如屠猪狗。

    叶风将十几个储物灵戒,都一个个的戴在了手指上,正是在宣告自己的战利品,看上去很是花哨。

    周围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个白衣少年,很有性格。”

    不少人看着叶风双手上的十几个储物灵戒,琳琅满目,这么说道。

    其实叶风倒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去天魔城准备。

    天魔城可是整个魔血门的老巢,更是魔尊的沉睡之地。

    天魔城古老而巨大,里面肯定藏着很多的财富,叶风怕到时候浑水摸鱼的时候,自己没有足够的储物空间去装载财富。

    正好这群佣兵给自己送了十几个储物灵戒,储物空间肯定是够用了。

    叶风这样想着,心满意足的朝着小镇中一家酒馆走去。

    冷风呼啸,寒冬降临,叶风准备吃点东西。

    这段时间在大荒历经千辛万苦,叶风自然是很期待酒馆中的美味佳肴。

    寒风大雪之下,夜幕降临,叶风在镇子上的酒馆中饱餐了一顿。

    不过还没等叶风走出酒馆,好几个身穿锦衣绸缎的年轻男女,从酒馆外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