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斋饭?”盈盼笑嘻嘻地跑了进来。

    这里是饭厅,但不敲门或出声就跑进来,无疑是主人。

    雷二有些傻眼,“老任,这漂亮姑娘是?”

    “我叫盈盼开伦。你就是雷二哥吧,我盈盼就好。”

    咳!

    雷二终于反应过来,差点被嘴里的饭菜呛到。

    他灌了几杯水,古怪地看看任宁又看看盈盼:“姑娘来自开伦部族?”

    明眸善睐的姑娘点头,欢快地指着外面的院子。

    “外面的大红马是你的吧?它叫什么名字?看它精神抖擞桀骜不训的模样。绝对是匹万中无一的千里马。”

    雷二点头。

    草原的姑娘喜欢好马,他并不意外。

    望着神色平静的任宁,雷二一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好茫茫然回了一句,“我的奔雷脾气有点暴燥。姑娘最好别随便碰它。”

    “没有啊。”盈盼笑容灿烂:“我有匹小红马。它很会交朋友,任宁的追风就和它玩得很好。”

    任宁只好介绍了一番两人的关系。

    他笑道:“这些天我一直在筹备喜事,准备休假结束前娶盈盼过门,忙得昏头转向的。你到了这里别只顾着吃喝玩乐,得出手帮忙。”

    “哦。”雷二愣愣地点头。

    古人寿命不长,都有先成家后立业的观念。任宁已经十八,这个时候成亲并不奇怪。

    但雷二绝想不到他会娶位开伦部族的姑娘。

    他回过神后嘿嘿地憧憬,“看来这次回到要塞,本公子也要去草原弄根狼牙。然后看中哪位姑娘就往她手里一塞。”

    “嘿嘿,终身大事就解决了。”

    任宁哈哈地摇头。

    雷二人长得高大帅气,武功高强嘴巴还乖巧,除了爱吃外别的没什么缺点。送灵回乡一路走了三个多月,有位云中郡的姑娘明里暗里对他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