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到飞机舱内,一入座,许信成便和ly聊了起来,他兴奋地谈起了这次参观展会的收获和感受,并提出了他在技术和产品上的一些建议和设想,最后他说:“我将对这次在展会上看到的好的技术和产品做一次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回去后分享给李总经理、乔总监、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主管,相信他们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发。”

    ly说:“非常好。我也是这个意思。这个月的1号和8号,在收到你给我的资料后,我作了深入的研究,虽然,过去两年里,鸿飞ai事业部研发的部分技术、应用和产品还算可以,但总得来说,大多数还是落后于国际最先进的水平。这段时间,我和我在美国的技术团队已经给李总经理和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了不少改进和优化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对各项技术、应用和产品的优化和突破你也要帮忙跟进一下。”

    “好。那些发给李总经理、乔总监等人并抄送给我的改进和优化邮件我都看了,我一直也都在跟进着。李总经理说,里面的改进意见和优化建议都非常好,很多都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和突破性。我每次和他聊起这事时,都能感受到他的兴奋和激动,他说,在这些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下,我们的技术、应用和产品一定能实现大的优化和突破,他对此有非常大的信心。”

    “还有一点,在这次展会上,你也看到了,除了技术和性能外,所有大企业对产品的外观设计都有非常高的要求,你要和李总经理特别强调一下,必须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多下一些功夫,我们的产品在外观设计上也必须做到最好才行。”

    许信成在笔记本上记下这个要点,点了点头,说:“是的。大企业展位上的产品,我照了很多相,回去后,也会把这些照片和相关的资料整理好,单独做一个分析和总结,并要求我们的团队必须在产品外观设计上也实现大的优化和突破。”

    “产品的外观造型本身就是视觉符号,设计得好的外观造型有的时候甚至比品牌的lg还要重要还要有价值,因为它们比lg更易识别。比如可口可乐的弧形玻璃瓶,人们只要远远地看到那个瓶子的造型,在还没看到lg之前,大家就能认出那是可口可乐,甚至只要看到瓶子的剪影,多数人也能马上认出那是可口可乐。还有爱马仕的包包,即使是在一百米以外看到,也能马上就知道那是爱马仕的包包。”

    许信成听罢顿有恍然大悟之感,连忙说:“对,对,太对了!外观造型实在是太重要了,这点我们之前是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个的重要性。”

    许信成顿了顿,一个灵感在他的脑中闪现,他高兴地说:“ly,我刚刚想到一个好主意,我建议我们特别增加一个外观设计项目小组,聘请一批外观设计专家,专门研究、设计和研发我们所有产品的外观造型。另外,为了令到这个小组更接地气,我建议这个小组的成员每天只在一起工作两个或三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安排进研发部的各个项目小组里工作,他们的工作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公司的每一个产品设计和研发出最好的外观造型。”

    ly赞许地点点头,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惟有增设专岗专人,才能真正做到专人专责,也惟有如此,也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大的优化和突破。这事就这么定,回去后,麻烦和李总经理商量这事,尽快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并迅速把这个小组建立起来。”

    “好。我们争取在两周内把这个项目小组初步组建起来,然后用两个月的时间把它完善起来。”

    “teve,我们接下来聊另外一个话题。”ly微笑着,显得颇有兴致,说:“我之前就知道你的英语很好,昨天你在迪拜部长等四位官员前的表现,还有今天你和那些小企业小团队的负责人沟通时的表现,都非常好,英语口语非常流利,特别难得的是发音很标准很地道,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你是留美的海归。”

    许信成很是高兴,要知道,ly的英语可是好到了最顶级的水平,能得到她对自己英语水平的肯定和称赞,那可是他所能得到的最高肯定,他感激地说:“谢谢!谢谢你对我的肯定!”

    许信成想了想,决定还是要和她说:“不过,我自己觉得还是不够好,还没好到我想达到的最高水平,我现在的最高目标是达到美国脱口秀节目主持人的水平。”

    这个目标其实是他昨天在飞机上,在第一次走出国门飞向世界时,为自己定下的一个新目标。他之前的那个目标已经实现了,加之现在的确有再进一步提升自己英语水平的需要,所以,现在是时候为自己定下一个新目标了,定下一个更高目标了。

    “这个目标是一个不易达到的目标,即使是那些从小就到美国留学的海归,一千人里面也没有几个人能达到那个水平。”

    “这个我清楚,我就是喜欢给自己定下更高的目标,更大的挑战。当然了,我也很清楚,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付出非常巨大的努力。不过,我还是有信心实现它的,因为我之前就达成过一个艰难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目标。”

    接着,许信成和ly说了他在大一第一天第一节英语口语课上,因说不了几句口语且发音极不标准把全班同学逗得哄堂大笑的事。他知道这是糗事,但他觉得他对ly就应该毫无隐瞒,无论是有趣的事,开心的事,得意的事,还是像这样的糗事,他都可以毫无保留地和她说。

    ly听后并没有笑,她很好奇地问:“那你是如何在短短的四五年里把英语学到今天这个水平的?”

    “就两个字,死磕。我在当天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死磕英语5000小时的目标。我知道我英语的最大死穴是发音和口语,所以我把这5000个小时都花在发音和口语上。

    为了让我的发音标准,从大一开学后的第二天起,我从ab重新开始练习和纠正发音。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我要求自己说的每一个英语单词都要100的标准,为此,我花了约1000个小时学习语音语调,彻底地纠正了自己的发音,掌握了标准的美式发音;紧接着,又花了约1000个小时开口练习并背下了一万个常用英语单词的音标。

    为了把口语练好,我花了约1000个小时大声朗读并背下3000句最基本的句子,花了约2000小时的时间大声朗读历史上最著名的100篇英语演讲稿,其中包括最著名的十个演讲的演讲稿,特别是在2008年胜选当晚发表的那个胜选演说,我把整个演讲稿都背了下来,然后学着演讲时的样子演说了500遍,我至今都还能把那个演讲稿一字不差地背出来。

    我每天早上6点左右起来后,先到学校操场跑步锻炼30分钟,在跑步锻炼时我的耳机里放的不是音乐,而是英语音频,如学美式英语口语和语音语调的专业音频等。跑完步后,我便到操场边的一个小树林里疯狂地开口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