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阳光斑驳的午后,街道两旁的梧桐树绿意盎然,华盖如伞。

    陈锋回公司的路上捡到了一个文件袋,打开稍稍看了看,是一些盖了公章的单位文件。他也没多看,就重新收了起来。

    这种东西对别人一文不值,但对这个丢失了文件的人和单位来说显然是比较重要的。

    于是,陈锋打算做一回好人,他站在原地等。

    十来分钟后,一个面容姣好,看着还有点大学生气息的女人就急匆匆骑着小电驴找了过来。

    这个女人就是沈琳,她刚刚考进单位两个来月,今天领导让她去兄弟单位拿一一些文件回来,她骑着小电驴就去拿了,放在尾箱里。

    结果回单位的路上,这份文件居然神奇的从尾箱里掉了出去,不见了。

    于是她急忙朝来路找回去,看到了在路边拿着文件袋等着失主的陈锋。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沈琳对他千恩万谢。

    可以想见,若是她弄丢这份文件,肯定要受处分,搞不好连工作都可能会丢掉。

    而陈锋对她这样一个漂亮女孩的第一印象也很不错。

    两人第一次见面没有多聊,两人都要去上班。

    只是在沈琳的主动要求下,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

    当天晚上,沈琳就主动邀请陈锋出来吃饭作为答谢。这算是两人第一次约会,彼此相谈甚欢,也很快互有好感。

    一来二去,两人就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

    恋爱两年后,沈琳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坚持嫁给了他。

    两人的婚礼是在陈锋老家那里办的,算不上多隆重。

    她这边的亲人没有一个过去的,她只是叫了两个大学要好的闺蜜过去做伴娘,除此外其他亲戚朋友也都没有叫。

    一个是距离有些远,另一个的原因,当然是陈锋老家那边的地理位置有些偏,是乡下。邀请她的亲朋好友都过来参加婚礼,显然不现实,也让她脸上无光。

    而沈琳是秀州人,尽管不是市区的,但也是秀州所辖县的县城人。

    她当时嫁给陈锋这穷小子绝对属于下嫁,再加上她父母家人都反对这门亲事,于是她这边的客人就都不请了。

    因此,沈琳那边的亲朋好友中不少人都不知道她已经结婚了,而陈锋这边倒是大家都知道他结婚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