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小东西,都唱了一上午,不消停一会还在唱什么,快过来吃饭!”刘芳的声音充斥着整间房子,屋顶上的树叶也纷纷落下。

    “来了妈,这是你这么大声对我说话的第1632天,难怪我爸总会说你说话跟吵架一样,看来我爸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林子文摊开两只手无奈的摆了摆!

    “小狗东西,我让你过来吃饭还敢顶嘴,今晚我让你有好果子吃”刘芳朝自己儿子瞪了一眼。

    对于吃饭嘛,没有谁比林子文更快了。在当时那个年代,能吃到红烧肉已经算非常奢侈。

    林子文随手拿起筷子拼命的夹着碟子里的红烧肉配合着大米饭往嘴巴里送,直到自己嘴巴撑得像个气球。

    “林子文,你给我吃这么快干嘛?”

    刘芳来到林子文桌前递了一杯白开水,林子文仿佛见到了神仙,一下子将白开水喝进肚子。嘴巴里的气球也消失不见了。

    “害,这孩子跟他爸一个德行,好的没遗传我身上,回来我就告诉林凡去。”他的母亲心里暗骂道。

    落日渐渐铺洒在羊肠小道,林子文的身影也在这落日余晖映照下越拉越长。小路旁边的稻田一片金黄,对于现在的梅山镇来说,真的像图画里一样,美不胜收。

    路旁的电线杆上也都有村里的喇叭,应声响起了《送别》这首歌。刚从家里跑出来的林子文,对于听到这首歌来说,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旁边的一切在他眼里变得渺小且又短暂。

    在1978年的夏天,对于七岁的林子文来说,是他生命中第一次和他最忘不掉的人相遇。

    穿着中山装的林子文顺着羊肠小道就这么嬉闹着,在他这七年中。孤独两个字一直跟随着自己,有时候林子文会觉得有两个“我”,从而也导致他有人格分裂症。在那个年代,还没有电子产品。在当时,也没有那么的尔虞我诈。对他来说,他慢慢享受着孤独,唯一敢和别人正面说话的只有她的家人。

    林子文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其他人能进入他的世界。

    他就这样一个人走在羊肠小道上,奔跑。尽管小道上行人不多,但是也不影响他此刻活跃在自己的世界里。

    “嘿,你的东西掉了,在你脚底下。”一声伴随着甜美的声音打破了此刻正在活跃的林子文,林子文也下意识低头看了看,确实是他自己的项链掉了,这条项链是自己妈妈在他满月时候送给自己的,对林子文来说,这条项链的意义十分重要。林子文弯腰捡起项链,抬头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清纯甜美,皮肤白里透红浓眉大眼和那椭圆形脸蛋。粉红的酒窝配合着夕阳的余晖就这样衬托更加美丽动人。

    小女孩和林子文也正巧对视了一眼,下意识迅速目光朝别的方向。此刻,林子文的心里对这位小女孩充满了好感。

    “嗯?你怎么了?”一声甜美的声音再次传到林子文耳边,林子文也将目光再次和小女孩碰撞。这次林子文的目光没有再逃避。

    “我.....我.没事!”林子文笑起来回答着她。

    “下次跑步的时候注意有东西掉。”小女孩带着甜美的声音说道。

    “对了,你家也是住梅山镇吗?”

    小女孩一双大眼再次盯着林子文。林子文很少被这样过。况且还是一个让他充满好感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