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怎样,要不是薛思卉一直看着,还真以为他们知道自己把东西埋在哪里了呢。

    他们刚走出去没多久,薛思卉装作揪旁边的小花小草,带着他们一点点向埋好植物的地方偏离路线,毕竟当初种上小麦什么的时候,就离西瓜秧和金橘树挺远的,要不然,这是把所有人当傻子吗?都不会有个人怀疑?

    在前边走的时候,遇到一只兔子,薛思卉看着它眼前一亮,自己逮回家的那只兔子孤零零一只兔,看着好孤单,老早就想要再抓一只让两个兔子作伴了,万一是一公一母,说不定还能繁衍出来一窝呢。

    虽然现在不让私自养家禽家畜,但是小东西不显眼,到也没必要把人限得太死了,毕竟“权力不下乡”呢,搞得太大村里也兜不住啊。

    而且她有空间啊,要不是兔子已经让别人认脸了,有不少人都记得了,真想把它养在空间。

    养在空间,就说自己已经吃掉了?那更是说笑呢,家家户户住的都挺近,谁家吃肉了,半个村子的都知道,还能偷偷来,再说了,做了肉不是要给娘家送几块吗?都是一个村子的,可兔子还活着呢,上哪里去煮兔子肉?

    而且有些人,就是能根据几块肉,知道家禽肥不肥,都是乡里乡亲的,你家鸡昨天下了个双黄蛋,周围邻居都知道,更不要说其他的了。

    最后,薛思卉还是觉得硬把它养在院子里。

    闻越看薛思卉挺想要的,就带着人去抓,几人偏离了原来计划好的路线,径直左转。

    几人的综合能力都挺强,没跟多远就抓到了,薛思卉抱着它不撒手,看着闻越几人满是笑意,向几人表达了谢意后,说:“我们是原路返回?还是怎么走?”

    闻越思考了一下,说道:“直接按着这条路走吧。反正都要走一遍的。”

    薛思卉自然也没意见,几个人就沿着这条路走,先查找这边的。

    “老大,你看那是什么?”一个面皮白净的小兵跑过来,喊了闻越过去看。

    薛思卉也跟着走过去,只见下面斜线的位置,有一片不大不小的空地,在空地的一侧,一堆的拉拉秧缠着一块种着金黄色植物的空地。

    “下去看看。”

    几人身手都不错,薛思卉也没有拖后腿,迅速爬过山壁,一块石头踩着另一块石头下去,等站定的时候,闻越才想起来薛思卉还在上面呢,正要上去接她,就看到旁边女孩的笑容。

    闻越只觉得有些不自在,他一不小心就忘记了,这个女孩有多厉害,并不比他差。

    “发现了什么啊?”薛思卉探头探脑,“又是一种水果吗?”

    闻越摇了摇头,温声说道:“是个好东西,比水果什么的重要多了。”

    旁边的一个人拿着工具,小心翼翼地扒开拉拉秧,剪掉几个金黄的麦穗,放进准备好的袋子里,两个人留在这里守着,两个人回去报告成果。

    薛思卉也没什么事情,干脆就呆在这里守着,随手捡了块好看的石头,默默地刻画阵法。

    旁边两人四处走动着巡逻,看到薛思卉在玩石头,轻嗤一声,觉得有些好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玩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