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婆婆逝世50年後,我便一直住在属於婆婆的残破屋子,过着杀人抢劫的生活。一直旁身的刀早已生锈,也许是这50年一直靠抢劫为生,又不断让67区的流魂街居民沾上鲜血,附近的居民都不愿和我亲近。毕竟那是正常的,没有人愿意跟和杀人犯没甚麽分别的人相处吧。

    於是这50年内我一直孤独过活,婆婆说得没错,在屍魂界时间根本不重要,我仍然维持着19、20岁的模样、165cm的身高、不肯长大的BCup。

    我将眼前的男人一个过肩摔摔在地上,同时为身後的男人补上一刀。没错没错x小的确易於行动,可是x大有nV人味啊!至今为止我已经被人误认多少次是男生啊混蛋!虽然我身修长一点,x小了一点,黑sE的发丝也只到并肩再长少少的长度,这也不代表我是男生啊可恶!

    将cHa在地上的刀拔起,转身前往较前的区域。

    已经受够67区度日如年的生活的我决定往较的前区域生活,不过这也要有一定实力才可以。途中当然受伤不少,可是这些伤大多都被我随便用乾净的布包扎,以前在战场物资短缺时再苦的日子也捱过去了。如今遇到有灵压的便像刚才一样,冲上去打场架,抢到物资就跑路。遇到没灵压的整便随随便便用灵压凶上去就算了。

    果然这样刺激的生活才适合我,m0上莲花发饰,我再次想起和那个男人立於战场上背靠背的一点一滴,虽然我所走的攘夷之路已经失败,可是在上辈子仍然有好多坚持下来的志士。革命......终有一日会成功的吧。话说,上辈子牺牲的同伴,能在屍魂界遇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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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呯呯”几声,又有几道惨淡的叫喊从前面传来。

    “能造成这麽大的动静恐怕只有虚吧。”我心里这样想到。看到民众惊恐的朝这边冲,打算跟他们一走了之罢了。正准备转身离去......

    “哇呜呜哇呜哇”一阵哭声从前方传来。

    我转头看看便见到一个小男孩已经在虚的手中,警钟大响的我冲向前方,跳上屋顶、将虚的大手狠狠斩下,血花飞溅。

    我接下双腿吓得发软的男孩,将他抱离虚的攻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