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们该去找莱纳德了,让他也替你高兴高兴。”霍华德提议道,“哇哦,如果谢尔顿知道你有这么大发现,一定会嫉妒死你的。”

    项南笑着点点头。

    谢尔顿的确不喜欢被人超越,无论那个人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竞争对手。

    “好吧,不过先等我换好衣服。”他又摆摆手笑道。

    穿越过来之后,他就忙于工作,还没来及换衣服。现在他穿得,还是拉杰最喜欢的三件套,衬衫、毛衣、夹克,一副第三世界劳苦大众的装扮。

    这样土气的穿搭,可吸引不了女生。

    “ok!”霍华德爽快的答应道。

    项南随即走进卧室,开始换起衣服来。

    其实,拉杰的好衣服还是不少的。毕竟是富二代出身,衣柜里有很多名牌。

    项南脱去三件套,换上了衬衫、领带、西装,并登上了一双皮鞋。

    跟着他照了照镜子,就见整个人都精神许多。

    以拉杰的样貌、身材、气质,雅痞风的穿搭很适合他。

    项南穿越之前,特地查过拉杰的扮演者昆瑙·内亚的照片。

    发现他的日常装扮就是雅痞风,非常帅气、非常绅士。再搭配上他特有的深色皮肤,实在很有魅力。

    就连谢尔顿的扮演者吉姆·帕森斯都称赞“他是自己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

    换好衣服之后,项南走了出来。

    “哇哦,干嘛穿得这么隆重?你的毛衣呢,你的外套呢?”霍华德一见,顿时惊讶道。

    只有在出席重要场合时,他才见拉杰这么打扮。今天只是去莱纳德家做客,按理说不会穿这么隆重的。

    “我不想再那么穿了。”项南摆摆手笑道。

    “为什么,你想通了?”霍华德惊讶的问道。

    拉杰对自己的审美蜜汁自信,他之前就劝说过无数次,让拉杰不要再穿毛衣,不要再穿旧式外套,但他没有一次肯听得。